新快报讯 记者麦婉诗 通讯员莫冠婷 崔清波报道 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近日联合印发《广东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下称《行动计划》),提出从2020年起,针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设施条件、设备配置、服务功能、人员配备和管理工作实施为期三年的改造提升工程。同时明确到2022年底前,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符合三星级以上标准,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行动计划》明确,到2020年底前,现有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兜底保障进一步强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在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到2022年底前,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符合三星级以上标准,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优先满足辖区内所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专业照护需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安全隐患清除到位,工作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管理工作符合规范,服务质量符合标准,改造提升任务完成,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建成能够满足供养对象需求、县镇供养服务网络相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兜底保障体系。
《行动计划》要求,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东莞、中山市以本市为单位,按照本计划规定的目标任务、改造标准、时间步骤、工作措施等,制定辖区内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