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孙唯、通讯员粤教宣报道:对于大学毕业生来说,除了就业,创业也是实现自己职业理想的重要途径。近日,省教育厅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2020年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将采取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加大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加强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等多项措施,助推广东高校毕业生创业。
允许学生将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为毕业设计
《措施》指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大学生创业工作组织保障,整合发展财政和社会资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
《措施》要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要以“敢闯会创”为核心要素,引领人才培养模式变革,建立新的人才质量观、新的教学质量观、新的大学质量文化。同时,完善专家队伍建设,加强广东省创新创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及专家库建设,稳定并逐步扩大专家队伍,为全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咨询、指导和业务支持。
《措施》明确,鼓励高校自主编写创新创业高水平教材;鼓励高校借鉴国外创新创业教育成功经验,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引进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此外,允许学生通过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发明专利、社会实践、发表论文等方式获取学分。允许学生边工边读,允许休学创业,简化复学手续,为学生离校创业提供便利,允许学生将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为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5年内毕业生创业可获18000元租金补助
《措施》指出,要健全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实施“一校一基地”项目。鼓励和支持各高校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加快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对入驻学校创新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的学生初创企业给予租金减免、设备支持等服务。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对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定为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60万元的奖补。对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并按规定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按每户3000元标准和实际孵化成功户数给予创业孵化补贴。
鼓励现有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在疫情期间安排至少500平方米物理空间或者50个创业工位,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开放不少于1年,降低创业成本。对创业促就业表现突出的大学科技园,省市协同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后补助中择优给予经费补助。对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可推荐到“中国青创板”挂牌展示,给予孵化和融资对接服务。
《措施》还指出,对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毕业学年大学生及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其中创办企业培训每人最高1200元。此外,在校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成功创办初创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同时符合资助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资助金额为1万元。符合条件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在校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初创企业并租用经营场地可申请租金补贴,珠三角地区每年最高6000元、其他地区每年最高40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被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定为省级优秀创业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5万-20万元资助。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专门立项扶持。入选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获得经费支持平均不低于2万元/项,入选国家级创业实践类项目获得经费支持平均不低于10万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