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放生野生动物将有规范约束

来源:金羊网 作者:秦小杰 发表时间:2022-11-27 08:06
金羊网  作者:秦小杰  2022-11-27
规定将四类野生动物列入名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放生。

《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羊城晚报讯 记者秦小杰报道:11月26日,记者从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官网获悉,为了规范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起草了《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放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本规定所称外来物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天然分布,经自然或者人为途径传入的物种,包括该物种所有可能存活和繁殖的部分。未经批准擅自放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的,由林业、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放生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规定将四类野生动物列入名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放生:(一)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二)列入广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三)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四)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名录,并经国家核准按照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管理的。放生列入名录野生动物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购买、利用等审批手续或者取得合法来源证明。

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放生未经检验检疫、来源不明、人工繁育未经野化训练或者老幼、伤残、体弱等不具备野外独立生存能力的野生动物。

规定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划定区域放生未列入名录的其他野生动物,应当提前十日向放生地管理机构报告放生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来源、实施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项。放生地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将放生野生动物信息报送林业或者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综合考虑野生动物的种类、生存环境、季节等因素不适宜放生的,放生地管理机构应当在七日内告知报告人。

公众可于2022年12月9日前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反映或提交意见,同时需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作进一步联系。

编辑:郑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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