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出台38项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措施 上半年将额外增加3万个节能车增量指标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焕坤 杭莹 通讯员 穗发宣
2月1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从服务市场主体、扩大有效需求、推动产业提质增效等三个维度,推出9方面38项具体政策措施,包括税费优惠、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提振消费等举措,旨在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努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落实税费优惠
对符合条件者免征增值税
市场主体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依托。从政策上,《若干措施》提出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继续按照50%幅度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六税两费”;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时间至2023年4月30日;延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期限;经营困难的缴存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金融支持上,对于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强化贷款风险保障,对合作银行机构发放的1000万元及以下符合条件的普惠贷款,在发生不良贷款本金损失时给予合作银行机构最高50%的风险补偿。
组织开展系列促进就业专项行动,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市重点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每成功介绍1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按每人400元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每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累计申领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提振消费力度
增加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
《若干措施》提出加大提振消费力度,其中2023年上半年额外增加3万个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并临时放宽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节能车增量指标资格条件。
加大促投资力度,对内方面,争取287个新开工项目9月底前全部开工,推进1722个“攻城拔寨”项目完成年度投资5261亿元,争取带动固定资产投资超万亿元。全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7.5万套,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不少于100个。力争完成2000亿元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
在对外方面,广州走出去和引进来两手抓,提出组织企业参加100场“粤贸全球”境外展会,走出国门拉订单;支持多种形式外商投资,实施市场准入“极简审批”等。
持续激发动能
推动产业提质增效
《若干措施》提出推动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对于符合条件的首版次软件研发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额30%的奖励,最高300万元;符合市目录要求的产品,对同一家企业的同一个装备产品按不超过单台(套)销售价格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出台实施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挥好300亿元汽车产业及零部件产业发展基金作用,近地化构建“432”汽车产业园区,提升车规级芯片、动力电池等核心零部件近地化率。
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通过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首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的高新技术企业额外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