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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高速倒车加超速求民警留1分,民警:12分都不够扣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发表时间:2024-11-14 14:19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作者:  2024-11-14

近日,江西泉南高速一服务区附近,一辆轿车疑似错过出口,在高速上倒车数百米。民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该情况后,立即前往服务区拦截。

民警找到司机刘某后,她辩解称是看到后方没车才倒的。此时,民警发现她竟穿着高跟鞋在驾车,还存在超速的情况。

面对民警的处罚,刘某竟然还提出了要求,希望民警给她“留一分”,民警回应称,她的数项违法行为“一本都不够扣”。最终,民警依法对刘某的多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的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至第十二条规定: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9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6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3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一次记1分。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荔枝新闻、定西公安交警、曲靖交警)

编辑:郑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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