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瑞兵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山西省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积极成效,2021年9月,在全国率先完成了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明确婚假30天,符合政策生育奖励延长产假60天,男方护理假15天,子女不满3周岁每年育儿假15天,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可以分别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婴幼儿保教费。
今年8月,浙江省婚假拟延长至13天的消息引发热议。浙江省人大在官网对外公布《浙江省婚假规定(草案)》(下称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中第三条提及: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13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婚假。
从全国来看,24个省(区、市)已在地方性法规中明确延长婚假。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掉了有关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此后,各地陆续修订本地区的计生条例,取消晚婚假,执行3天婚假。北京、上海、福建、山西等省市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调整原有婚假天数。
近年来,多个省份陆续延长婚假。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婚假最长的省份为山西和甘肃,均为30天;河南、黑龙江规定,参加婚检分别额外增加7天、10天,最长婚假分别可达到28天、25天;新疆婚假为23天。
其他省份中,婚假大多为18天、15天、13天和10天。广东、浙江、湖北、湖南、山东、广西等则执行3天的婚假,其中,多个省份的政府留言板上均有人写信建议延长婚假。
此次浙江省在草案中明确提出,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婚假。陕西和天津也有明确规定,婚假不含公休日和节假日。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山西日报、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