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下称《规定》)正式发布。同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规定》相关内容及亮点。
在澳门买的商品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吗?香港人“北上”深圳购物遇到纠纷怎么办?这些都是大湾区居民可能遇见的真情况、真问题。当“大湾区一小时生活圈”逐步成为现实,而消费环境协同领域长期存在缺乏制度支撑、跨境消费维权不畅等问题,直接制约了居民跨区域消费意愿的释放。如今《规定》正式发布,将大湾区过去十余年的协作实践经验系统化、法治化。
三地可实现及时共享任一地发现的重大消费侵权线索
长期以来,粤港澳三地分属不同法域,在七日无理由退换货适用范围、消费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商品售后保障期限等核心规则上存在客观差异,导致合理维权诉求难以得到充分支持。如今,在大湾区消费融合深度推进的背景下,消费风险的传播早已突破行政与法域边界,呈现出跨区域快速扩散的特征。基于此,《规定》规定三地建立常态化联动协作机制,及时交换投诉热点、重大风险等信息,依托这一机制,三地可实现及时共享任一地发现的重大消费侵权线索,据此同步发布权威消费警示。
除及时互通重大风险外,《规定》还明确通过举办交流会、座谈会、研讨会、视频会议等方式加强互动和交流,有利于三地消保工作人员共享不同领域的维权实践经验,通过经验互鉴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升大湾区整体消保工作能力。
三地可围绕消费者投诉集中的行业等开展消费调查
如何构建跨境放心消费环境,加强跨境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其实,关于建设跨境放心消费,三地消委会已积累了丰富实践。例如,2021年至2025年,省消委会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等市消委会突破跨境采样、标准选定等难题,携手港澳消委会,共同开展了20项热门商品的比较试验,助推大湾区消费品质提升。
在上述实践的基础上,《规定》明确,通过放心消费商家、诚信店培育活动等方式开展跨境消费诚信共建和互认,加强在培育与管理、社会推广、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规定围绕重点领域联合开展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消费体察、消费调查等。
推动实现大湾区消费者“一键投诉、一网转办”
2019年,省消委会建设打造了“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在港澳消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平台实现了省内及港澳消费者登录平台即可足不出户“一键投诉”,有效解决消费者跨境维权难题,该平台已处理跨境消费者投诉超千件。
《规定》第九条明确支持省消委会依法建设、优化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加强平台数据安全管理,推动实现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登录平台一键投诉、一网转办。这标志着这一全国首创的跨境消费投诉数字化载体,正式完成从“社会组织实践探索”向“法定支撑工具”的关键跨越。
此外,《规定》第十条还明确,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以外的本省其他地级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协作,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将大湾区消保协作的适用边界从大湾区内地九市拓展至广东省所有地市,确保省内任一区域的消费者平等共享大湾区制度红利。
文 | 记者 张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