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进异地婚姻登记试点
建议3 异地离婚登记可先行先试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征夫指出,《婚姻登记条例》虽然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但对户口所在地并没有下定义,可以通过地方立法扩大“户籍所在地”的范围,比如规定广东居民的户籍所在地就在广东省,广东省的任何婚姻登记机关都可以接受广东居民的婚姻登记。只要婚姻的一方是广东籍居民,就可以在广东省内任何婚姻登记机关享受婚姻登记服务。
省政协委员、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谭日兴指出,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决定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行政法规的部分规定。“授权广东省试点有据可行”。
实现异地婚姻登记办理,其前提条件是婚姻登记信息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朱征夫建议,民政部门要抓紧完成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在这方面,工商部门关于工商企业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卓有成效,可以借鉴,要建立起准确完善、实时更新的婚姻信息数据库。
与此同时,异地离婚登记可以先行,相比异地结婚登记而言,异地离婚登记对信息的要求更简单。
“创造条件,方便社会参与对婚姻关系的监督。”朱征夫说,在婚姻登记时,通过互联网查询婚姻信息,主要是为了防止重婚和骗婚。在婚姻信息数据库不完善的情况下,可以调动相关当事人的积极性,通过法院刑事自诉来对重婚进行防止和惩戒。由于自诉案件不能公告送达,不能缺席审判,影响了自诉人行使诉讼权利,所以需要法院积极支持和配合,采用拘传的方式强制被告人到庭参加诉讼。
建议4 在身份证上标明婚姻状况
省政协委员、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包定华建议,将婚姻登记部门转交给户籍管理部门管理,这样,信息共享问题就可以得到部分解决,婚姻状况与户籍信息也可以做到一体化。他通过调研了解到,香港的出生登记、婚姻登记均由香港入境事务处管理(设有婚姻登记事务及记录办事处),台湾地区的婚姻登记则由户政(户籍)事务所负责的。
包定华还建议,在身份证上标明婚姻状况。如果身份证上标明了婚姻状况,当事人可以很容易从身份证上看到对方是否已婚,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降低骗婚、重婚的发生。具体如何操作?包定华表示,办理婚姻登记时,可以同时换发新身份证,新身份证上标明婚姻状况(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婚姻状况是否属于个人隐私?包定华认为,婚姻状况不属于个人隐私,因为婚姻状况与公共利益和群体利益有关。
在婚姻信息共享方面,包定华指出,由于广东省非户籍人口中,来自湖南、广西、湖北三地的人最多,建议先重点推进与这三地的婚姻信息的共享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