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7年度审计报告公布 办施工许可证最长要329个工作日

来源:金羊网 作者:黄丽娜 发表时间:2018-07-26 09:22

金羊网记者 黄丽娜

25日,省审计厅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广东省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 )。其中,对全省20个市“放管服”改革推进的审计结果显示,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等的办理依然存在环节多、耗时长、申报材料多等问题。

审计报告显示,在审计抽查了全省20个市共202个最新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社会投资报建项目后发现,从土地成交确认到施工许可的全过程审批办理平均需要16个环节,最多需要29个环节;有5个市仍分开办理省要求合并办理的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等2个事项;从受理至办结平均耗时94.92个工作日,最长达329个工作日;平均需要提供材料123.35件,最多达422件。

不动产交易登记也存在环节多、申报材料多、耗时长,部门衔接不畅等问题。审计抽查全省20个市共122个最新办理的个人纯商业贷款购买二手房案例发现,不动产交易登记从购房资格审核到银行放款全过程需要多次往返房管 (住建 )、税务、不动产登记(国土 )、银行等4个部门单位串联办理多个环节,平均需要9个环节,最多需要12个环节;审批平均需要提供材料30件,最多达71件;平均耗时49.56个工作日,最长达161.5个工作日。

据了解,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截至2018年6月底,相关单位整改涉及金额189.67亿元,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130.53亿元。同时,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核实查处,处理有关责任人127人。

[39个省级部门]

省审计厅对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直机关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等39个省级部门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118家所属单位,共涉及资金总额212亿元。审计中发现:

A“三公经费”管理

公务车使用

1个部门、1家所属单位违规发放(报销)交通补贴34.16万元;1个部门、3家所属单位在其他科目中列支公务用车费用69.53万元;3个部门、1家所属单位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

公务接待

2个部门向所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接待费用3.11万元;4个部门、6家所属单位142次接待没有公函、邀请函或接待清单等,涉及金额共42.76万元。

因公出国(境)

1家所属单位在差旅费列支因公出国费用3.61万元;1家所属单位计划外安排因公出国事项1次,涉及资金19.92万元。

B其他问题

——有7个部门和7家所属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违规使用大额现金结算费用,涉及金额607.57万元;有1个部门、2家所属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单位实有资金户划拨资金,涉及金额共2436.32万元;有21个部门、25家所属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6.65亿元。

——有15个部门、8家所属单位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提前支付等方式虚大年度支出,涉及44个项目3142.74万元。

——有6个部门、4家所属单位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19个项目共3341.73万元。

——有5家所属单位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从事经营活动,涉及金额706.75万元。

——有2家所属单位年度经营收入共1.65亿元未按规定计缴所得税。

每年的审计报告,之所以会引起广泛的关注,就是因为透过审计报告,可以看看政府花出去的钱有没有问题,花的效果好不好。今年的审计报告都审计出了哪些不足?

[省级财政]

虎门大桥公司16.92亿未上缴

对省财政厅2017年度省级财政预算和决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中主要发现:

——未充分考虑上一年度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对省级职业教育基地、“平安海洋”气象保障工程等2个2016年度资金沉淀分别为2.86亿元、1360.50万元的项目,2017年度仍继续分别安排预算6亿元、9228万元,2个项目2017年底沉淀资金分别增至7.81亿元 (其中年底已收回统筹5.04亿元)、1.05亿元;

——未按规定及时下达市县2017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等13项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涉及金额7.13亿元,最长延迟时间282天;

——失业保险调剂金、工伤保险储备金截至2017年底仍未制定分配方案,未按预算分配下拨各市资金,应拨未拨共计1.94亿元;

——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历年专项上缴利润16.92亿元未按规定上缴省国库纳入预算管理;省级财政专户截至2017年底结存彩票资金和诉讼费收入合计5.81亿元,未及时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22个县区]

8县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58.12亿

对广州海珠、深圳宝安等22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区)的财政收支管理的审计(重点审计2014至2016年)中发现:

——有3个县区私设“小金库”1.73亿元,有1个县区公款私存1699.11万元;有12个县区违规发放奖金补贴3.17亿元;有12个县区公务接待支出不规范,涉及金额1.57亿元。

——有8个县区挤占挪用上级专项资金58.12亿元,有8县区滞留闲置上级专项资金32.44亿元,有2县区虚报冒领上级专项资金1236.55万元。

——2014年至2016年,有14个县区虚增财政收入44.48亿元,有9个县区少列财政支出49.13亿元。

——有5个县区非税收入应收未收,涉及金额1.06亿元;有14个县区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等,涉及金额32.13亿元。

[揭阳、佛山、肇庆、梅州]

揭阳违规向企业出借3亿政府债券

对4市2016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中主要发现:

——梅州、揭阳违规提供债务担保,涉及债务金额10.96亿元;梅州、肇庆超范围使用债券资金9.34亿元,佛山未按规定时间置换债券资金2.43亿元;揭阳违规向企业出借政府债券资金3亿元。

——4市少征房产税及滞纳金等共2.69亿元;佛山、梅州未及时征收污水处理费等非税收入3753.61万元;梅州违规用财政资金为企业缴交税款5110.36万元,违规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837.43万元;肇庆多征土地使用税1073.53万元。

——肇庆、揭阳未及时分解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涉及金额33.69亿元;肇庆超范围安排预备费,涉及资金4376.3万元;肇庆、梅州未按要求充分盘活资金,涉及金额3290.36万元,并违规向市属部门及企业出借财政资金1.98亿元。

[保障性安居工程]

14县区3.45亿元资金未使用

对2017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跟踪审计中发现:

——有11个县区412户保障对象违规重复申领住房保障待遇;有46个县区1874户保障对象应退未退出,违规享受安居住房1778套,违规领取货币补贴26.44万元。

——有47个县区的安居工程资金28.20亿元闲置未用,至2017年底已超过1年;有14个县区已分配到具体项目的安居工程资金3.45亿元因项目进展缓慢而未支付使用,至2017年底已超过2年。

——有8个县区20个已基本建成项目由于手续不全等原因,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超过1年以上,涉及安居住房8601套;有4个县区的5036套安居住房已竣工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有1个市本级公租房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已基本建成1年以上的安居住房972套未能分配入住。

——部分安居工程政策落实不到位。有4个县区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足额安排资金用于安居工程,涉及资金4900万元;有6个县区向6个安居工程项目违规收取应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537.9万元。

——有7个县区未完成上级下达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794套,有5个县区未完成上级下达的基本建成任务3471套,有3个县区未完成上级下达的新增发放租赁补贴任务244户。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6市挪用医疗救助金1.89亿

对河源、汕尾、湛江、茂名、肇庆、清远6市2016年至2017年6月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审计中发现:———6个市挪用医疗救助资金1.89亿元,主要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工程建设及发放医疗救助对象生活费、伙食费等支出;6个市未按规定在彩票公益金本级留成部分中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908.4万元;有5个市预算安排的医疗救助资金1.68亿元未落实到位。

——6个市不符合条件的1.12万人次获得财政资助参加城乡医疗保险,3个市1169人违规享受医疗救助待遇941.08万元。

——5个市困难群众共6.72万人次未能获得应有的医疗救助约1.03亿元。

——2个市未根据省级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变化情况及时修订相应的政策文件;6市现行实施的政策不同程度地存在降低救助标准、提高医疗救助门槛。

——3个市存在医疗救助资金申请、审批流程过长等问题,抽查发现最长审批时间长达8个月;有3个市的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系统使用率较低。

[绩效审计]首次系统、集中地披露了绩效审计结果

梅州15.69亿专项资金未支出

钱花出去了,还要看看花的效果怎么样。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首次系统、集中地披露了绩效审计结果。

在对省级部门以及市县财政支出的绩效审计中发现:

——省级财政安排市县的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4项财政资金,未能充分发挥效益,截至2018年4月底共有2.66亿元结存沉淀;省级财政2017年6月提前安排拨付省属企业2018年3月才达支付条件的中期票据贴息资金3.76亿元,造成资金结存闲置达8个月;2015至2017年发行的应置换债券中累计有37亿元截至2017年底未能完成置换,债券资金闲置。

——29个部门、30家所属单位451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30%,涉及金额16.66亿元;有2个部门、1家所属单位的7个项目未完成绩效目标,涉及金额1092.82万元;5个部门、2家所属单位未及时清理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涉及32个项目2383.11万元;有7个部门的9项资金项目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益低,涉及金额1.03亿元;有2个部门省级林业发展及保护、工业和信息化等专项资金管理分配不够科学合理,涉及9项资金2.10亿元。

——梅州市354个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未支出资金15.69亿元;揭阳市至年底有1.19亿元资金仍未拨付使用。


编辑: 智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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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7年度审计报告公布 办施工许可证最长要329个工作日

金羊网  作者:黄丽娜  2018-07-26

金羊网记者 黄丽娜

25日,省审计厅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广东省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 )。其中,对全省20个市“放管服”改革推进的审计结果显示,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等的办理依然存在环节多、耗时长、申报材料多等问题。

审计报告显示,在审计抽查了全省20个市共202个最新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社会投资报建项目后发现,从土地成交确认到施工许可的全过程审批办理平均需要16个环节,最多需要29个环节;有5个市仍分开办理省要求合并办理的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等2个事项;从受理至办结平均耗时94.92个工作日,最长达329个工作日;平均需要提供材料123.35件,最多达422件。

不动产交易登记也存在环节多、申报材料多、耗时长,部门衔接不畅等问题。审计抽查全省20个市共122个最新办理的个人纯商业贷款购买二手房案例发现,不动产交易登记从购房资格审核到银行放款全过程需要多次往返房管 (住建 )、税务、不动产登记(国土 )、银行等4个部门单位串联办理多个环节,平均需要9个环节,最多需要12个环节;审批平均需要提供材料30件,最多达71件;平均耗时49.56个工作日,最长达161.5个工作日。

据了解,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截至2018年6月底,相关单位整改涉及金额189.67亿元,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130.53亿元。同时,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核实查处,处理有关责任人127人。

[39个省级部门]

省审计厅对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直机关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等39个省级部门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118家所属单位,共涉及资金总额212亿元。审计中发现:

A“三公经费”管理

公务车使用

1个部门、1家所属单位违规发放(报销)交通补贴34.16万元;1个部门、3家所属单位在其他科目中列支公务用车费用69.53万元;3个部门、1家所属单位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

公务接待

2个部门向所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接待费用3.11万元;4个部门、6家所属单位142次接待没有公函、邀请函或接待清单等,涉及金额共42.76万元。

因公出国(境)

1家所属单位在差旅费列支因公出国费用3.61万元;1家所属单位计划外安排因公出国事项1次,涉及资金19.92万元。

B其他问题

——有7个部门和7家所属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或违规使用大额现金结算费用,涉及金额607.57万元;有1个部门、2家所属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单位实有资金户划拨资金,涉及金额共2436.32万元;有21个部门、25家所属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6.65亿元。

——有15个部门、8家所属单位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提前支付等方式虚大年度支出,涉及44个项目3142.74万元。

——有6个部门、4家所属单位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19个项目共3341.73万元。

——有5家所属单位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从事经营活动,涉及金额706.75万元。

——有2家所属单位年度经营收入共1.65亿元未按规定计缴所得税。

每年的审计报告,之所以会引起广泛的关注,就是因为透过审计报告,可以看看政府花出去的钱有没有问题,花的效果好不好。今年的审计报告都审计出了哪些不足?

[省级财政]

虎门大桥公司16.92亿未上缴

对省财政厅2017年度省级财政预算和决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中主要发现:

——未充分考虑上一年度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对省级职业教育基地、“平安海洋”气象保障工程等2个2016年度资金沉淀分别为2.86亿元、1360.50万元的项目,2017年度仍继续分别安排预算6亿元、9228万元,2个项目2017年底沉淀资金分别增至7.81亿元 (其中年底已收回统筹5.04亿元)、1.05亿元;

——未按规定及时下达市县2017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等13项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涉及金额7.13亿元,最长延迟时间282天;

——失业保险调剂金、工伤保险储备金截至2017年底仍未制定分配方案,未按预算分配下拨各市资金,应拨未拨共计1.94亿元;

——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历年专项上缴利润16.92亿元未按规定上缴省国库纳入预算管理;省级财政专户截至2017年底结存彩票资金和诉讼费收入合计5.81亿元,未及时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22个县区]

8县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58.12亿

对广州海珠、深圳宝安等22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区)的财政收支管理的审计(重点审计2014至2016年)中发现:

——有3个县区私设“小金库”1.73亿元,有1个县区公款私存1699.11万元;有12个县区违规发放奖金补贴3.17亿元;有12个县区公务接待支出不规范,涉及金额1.57亿元。

——有8个县区挤占挪用上级专项资金58.12亿元,有8县区滞留闲置上级专项资金32.44亿元,有2县区虚报冒领上级专项资金1236.55万元。

——2014年至2016年,有14个县区虚增财政收入44.48亿元,有9个县区少列财政支出49.13亿元。

——有5个县区非税收入应收未收,涉及金额1.06亿元;有14个县区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等,涉及金额32.13亿元。

[揭阳、佛山、肇庆、梅州]

揭阳违规向企业出借3亿政府债券

对4市2016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中主要发现:

——梅州、揭阳违规提供债务担保,涉及债务金额10.96亿元;梅州、肇庆超范围使用债券资金9.34亿元,佛山未按规定时间置换债券资金2.43亿元;揭阳违规向企业出借政府债券资金3亿元。

——4市少征房产税及滞纳金等共2.69亿元;佛山、梅州未及时征收污水处理费等非税收入3753.61万元;梅州违规用财政资金为企业缴交税款5110.36万元,违规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837.43万元;肇庆多征土地使用税1073.53万元。

——肇庆、揭阳未及时分解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涉及金额33.69亿元;肇庆超范围安排预备费,涉及资金4376.3万元;肇庆、梅州未按要求充分盘活资金,涉及金额3290.36万元,并违规向市属部门及企业出借财政资金1.98亿元。

[保障性安居工程]

14县区3.45亿元资金未使用

对2017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跟踪审计中发现:

——有11个县区412户保障对象违规重复申领住房保障待遇;有46个县区1874户保障对象应退未退出,违规享受安居住房1778套,违规领取货币补贴26.44万元。

——有47个县区的安居工程资金28.20亿元闲置未用,至2017年底已超过1年;有14个县区已分配到具体项目的安居工程资金3.45亿元因项目进展缓慢而未支付使用,至2017年底已超过2年。

——有8个县区20个已基本建成项目由于手续不全等原因,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超过1年以上,涉及安居住房8601套;有4个县区的5036套安居住房已竣工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有1个市本级公租房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已基本建成1年以上的安居住房972套未能分配入住。

——部分安居工程政策落实不到位。有4个县区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足额安排资金用于安居工程,涉及资金4900万元;有6个县区向6个安居工程项目违规收取应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537.9万元。

——有7个县区未完成上级下达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794套,有5个县区未完成上级下达的基本建成任务3471套,有3个县区未完成上级下达的新增发放租赁补贴任务244户。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6市挪用医疗救助金1.89亿

对河源、汕尾、湛江、茂名、肇庆、清远6市2016年至2017年6月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审计中发现:———6个市挪用医疗救助资金1.89亿元,主要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工程建设及发放医疗救助对象生活费、伙食费等支出;6个市未按规定在彩票公益金本级留成部分中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908.4万元;有5个市预算安排的医疗救助资金1.68亿元未落实到位。

——6个市不符合条件的1.12万人次获得财政资助参加城乡医疗保险,3个市1169人违规享受医疗救助待遇941.08万元。

——5个市困难群众共6.72万人次未能获得应有的医疗救助约1.03亿元。

——2个市未根据省级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变化情况及时修订相应的政策文件;6市现行实施的政策不同程度地存在降低救助标准、提高医疗救助门槛。

——3个市存在医疗救助资金申请、审批流程过长等问题,抽查发现最长审批时间长达8个月;有3个市的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系统使用率较低。

[绩效审计]首次系统、集中地披露了绩效审计结果

梅州15.69亿专项资金未支出

钱花出去了,还要看看花的效果怎么样。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首次系统、集中地披露了绩效审计结果。

在对省级部门以及市县财政支出的绩效审计中发现:

——省级财政安排市县的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4项财政资金,未能充分发挥效益,截至2018年4月底共有2.66亿元结存沉淀;省级财政2017年6月提前安排拨付省属企业2018年3月才达支付条件的中期票据贴息资金3.76亿元,造成资金结存闲置达8个月;2015至2017年发行的应置换债券中累计有37亿元截至2017年底未能完成置换,债券资金闲置。

——29个部门、30家所属单位451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30%,涉及金额16.66亿元;有2个部门、1家所属单位的7个项目未完成绩效目标,涉及金额1092.82万元;5个部门、2家所属单位未及时清理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涉及32个项目2383.11万元;有7个部门的9项资金项目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益低,涉及金额1.03亿元;有2个部门省级林业发展及保护、工业和信息化等专项资金管理分配不够科学合理,涉及9项资金2.10亿元。

——梅州市354个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未支出资金15.69亿元;揭阳市至年底有1.19亿元资金仍未拨付使用。


编辑: 智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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