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骆骁骅 通讯员/任宣)今后,举报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一经查实将有奖励!1日,笔者从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稿已经表决通过,与一审稿相比,表决稿提出建立固废污染环境监督举报制度,以鼓励社会力量共同打击固废污染行为。
根据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对举报属实,为查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重大违法行为提供主要线索或者证据的举报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为便于公众查询和获取重点固体废物排污主体信息,条例细化了有关信息公开渠道,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重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名录,由省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定期通过政府网站、报刊、电视、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
目前,不少城市已经将废弃电子产品纳入“有害垃圾”一类进行垃圾分类管理,但是现实中普遍反映不清楚如何回收。此次为建立便捷有效的回收网络,条例特别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布局合理、交售方便、收购有序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络。同时鼓励多渠道进行回收,共同防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对环境产生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