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正式叫停“药房托管” 互联网购药“被看好”

来源:金羊网 作者:丰西西 发表时间:2019-02-24 09:16

金羊网记者 丰西西

日前,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通知,要求全省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并明确提出,坚持公立医院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

对于已经托管的公立医院药房将如何处理?省卫健委在通知中明确:“对不符合国家要求的要主动查纠、及时清理。”

药房托管由来已久 曾被药企“争抢”

药房托管,是指医院通过协议形式,将其药房的药品销售活动交给医药企业进行有偿经营和管理,药房所有权仍归属医院。据商务部2017年发布的报告估算,药房托管市场规模已超8000亿元。

药房托管的现象在广东也较为普遍。据不完全统计,仅2018年广州、佛山就有近30家医院药房被托管;广州上百家医疗机构已由商业公司托管或者部分托管,大至三甲医院,小至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托管形式大致有两种:一是指定独家配送商,要求配送商增加返点、保证金等。比如某公立医院要求托管方每年上交6000余万元的返点给医院;还有一种是直接将医院药房的药品采购工作甚至药房工作人员的管理,托管给药企或者药商,并收取相应的托管费用。

托管对于药企而言有颇大的吸引力,供货需求稳定,公司利润得以保障。不少药企开启了对医院药房的“争抢”。

对于医院而言,药房托管从某种程度上能给医院返利。卫生领域专家、原广东省卫健委巡视员廖新波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药房托管运行之初,不少医药公司要给医院高达40%的返点,此外,托管企业还要支付医院药房员工工资。

此举也容易滋生腐败。2016年11月,武汉市蔡甸区中医院院长张友军利用职务之便在药房托管项目中受贿逾百万元。

因此,规范“药房托管”的呼声越来越高。尽管如此,在过去几年,药企对于药房托管的布局在扩张。

缘于取消药品加成 不叫停“药价难降”

为何药房托管会被叫停呢?医药界普遍认为,缘于取消药品加成。取消药品加成,指的是药品要按照医院的购进价格销售,不允许加价,“挤干”了此前存在多年的高达15%的“加价”。这样一来,药房从盈利部门变成了不创收还要花钱的部门。

2014年,时任省人民医院计财处处长的郑阳辉就曾撰文称:“药品销售收入占综合医院主营业务收入的40%-45%。”广州某二级医院曾披露,取消药品加成前,该院每年药品收入约3亿元。

尽管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价后,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可通过其他机制偿还,但曾有医院管理者向记者表示:“收入缺口很难被填满。”因此,很多医院还是想办法和企业开展药房托管服务。

这也引起了政府的注意。事实上,2017年7月,广东发改委就发布了《药房托管行为反垄断执法指南》。2018年11月26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文《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此后,包括广东在内的多个省份出台“叫停”药房托管方案。

廖新波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指出,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出租、承包出现了很多问题,这是药房托管被“叫停”的原因之一。

有业内人士指出,药房托管,患者也吃亏。有专家指出,原来卖100元的药,医院提成15元;托管给第三方后,为保证原收入,就会要求托管方以115元一盒的成本接盘,最终这个价格还会转嫁给患者、制药企业。

探索设药事服务费 互联网购药“被看好”

药房托管被叫停后,医院药房会有什么新变化呢?省卫健委在通知中指出,将探索设立药事服务费,合理设置药学服务收费项目,采取多种方式补偿药学服务成本,有效体现药事服务价值,充分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控费节流方面的作用。

另一方面,要加强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工作,积极推进“互联网+药学服务”,加强电子处方和长期处方管理,探索推广医院“智慧药房”。

廖新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互联网购药是大势所趋,一旦合法化,便捷的网络就极有可能替代药房,成为药品销售的最重要渠道。

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法学院法律系副教授邓勇撰文指出,药房托管虽然被叫停,但在“互联网+医药”的背景下,外流处方市场前景依然广阔。在两部委发布的《意见》中不仅有“叫停”药房托管的命令,也有规范电子处方流转的规定。这也意味着除了承接传统处方的“药房托管”模式,电子处方也是药企的另一发展方向。目前,线上处方平台已经成为互联网巨头布局的热门领域,典型如阿里健康已于2019年初与昆明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开展“电子处方+药品配送到家”的试点创新。而医药企业方面,上药、国药、百洋等大型药业也在积极筹备电子处方流转。

事实上,2018年6月广东公布的“互联网+医疗”三年行动计划中就明确,要发展“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推广处方流转平台,发展配送中心,支持医院、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药店、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处方流转、药品物流配送;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药事服务;加强基于互联网的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

编辑:海辉
数字报
广东正式叫停“药房托管” 互联网购药“被看好”
金羊网  作者:丰西西  2019-02-24

金羊网记者 丰西西

日前,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通知,要求全省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并明确提出,坚持公立医院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

对于已经托管的公立医院药房将如何处理?省卫健委在通知中明确:“对不符合国家要求的要主动查纠、及时清理。”

药房托管由来已久 曾被药企“争抢”

药房托管,是指医院通过协议形式,将其药房的药品销售活动交给医药企业进行有偿经营和管理,药房所有权仍归属医院。据商务部2017年发布的报告估算,药房托管市场规模已超8000亿元。

药房托管的现象在广东也较为普遍。据不完全统计,仅2018年广州、佛山就有近30家医院药房被托管;广州上百家医疗机构已由商业公司托管或者部分托管,大至三甲医院,小至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托管形式大致有两种:一是指定独家配送商,要求配送商增加返点、保证金等。比如某公立医院要求托管方每年上交6000余万元的返点给医院;还有一种是直接将医院药房的药品采购工作甚至药房工作人员的管理,托管给药企或者药商,并收取相应的托管费用。

托管对于药企而言有颇大的吸引力,供货需求稳定,公司利润得以保障。不少药企开启了对医院药房的“争抢”。

对于医院而言,药房托管从某种程度上能给医院返利。卫生领域专家、原广东省卫健委巡视员廖新波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药房托管运行之初,不少医药公司要给医院高达40%的返点,此外,托管企业还要支付医院药房员工工资。

此举也容易滋生腐败。2016年11月,武汉市蔡甸区中医院院长张友军利用职务之便在药房托管项目中受贿逾百万元。

因此,规范“药房托管”的呼声越来越高。尽管如此,在过去几年,药企对于药房托管的布局在扩张。

缘于取消药品加成 不叫停“药价难降”

为何药房托管会被叫停呢?医药界普遍认为,缘于取消药品加成。取消药品加成,指的是药品要按照医院的购进价格销售,不允许加价,“挤干”了此前存在多年的高达15%的“加价”。这样一来,药房从盈利部门变成了不创收还要花钱的部门。

2014年,时任省人民医院计财处处长的郑阳辉就曾撰文称:“药品销售收入占综合医院主营业务收入的40%-45%。”广州某二级医院曾披露,取消药品加成前,该院每年药品收入约3亿元。

尽管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价后,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可通过其他机制偿还,但曾有医院管理者向记者表示:“收入缺口很难被填满。”因此,很多医院还是想办法和企业开展药房托管服务。

这也引起了政府的注意。事实上,2017年7月,广东发改委就发布了《药房托管行为反垄断执法指南》。2018年11月26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文《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此后,包括广东在内的多个省份出台“叫停”药房托管方案。

廖新波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指出,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出租、承包出现了很多问题,这是药房托管被“叫停”的原因之一。

有业内人士指出,药房托管,患者也吃亏。有专家指出,原来卖100元的药,医院提成15元;托管给第三方后,为保证原收入,就会要求托管方以115元一盒的成本接盘,最终这个价格还会转嫁给患者、制药企业。

探索设药事服务费 互联网购药“被看好”

药房托管被叫停后,医院药房会有什么新变化呢?省卫健委在通知中指出,将探索设立药事服务费,合理设置药学服务收费项目,采取多种方式补偿药学服务成本,有效体现药事服务价值,充分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控费节流方面的作用。

另一方面,要加强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工作,积极推进“互联网+药学服务”,加强电子处方和长期处方管理,探索推广医院“智慧药房”。

廖新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互联网购药是大势所趋,一旦合法化,便捷的网络就极有可能替代药房,成为药品销售的最重要渠道。

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法学院法律系副教授邓勇撰文指出,药房托管虽然被叫停,但在“互联网+医药”的背景下,外流处方市场前景依然广阔。在两部委发布的《意见》中不仅有“叫停”药房托管的命令,也有规范电子处方流转的规定。这也意味着除了承接传统处方的“药房托管”模式,电子处方也是药企的另一发展方向。目前,线上处方平台已经成为互联网巨头布局的热门领域,典型如阿里健康已于2019年初与昆明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开展“电子处方+药品配送到家”的试点创新。而医药企业方面,上药、国药、百洋等大型药业也在积极筹备电子处方流转。

事实上,2018年6月广东公布的“互联网+医疗”三年行动计划中就明确,要发展“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推广处方流转平台,发展配送中心,支持医院、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药店、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处方流转、药品物流配送;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药事服务;加强基于互联网的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

编辑: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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