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全媒体记者李钢报道:如何界定正当防卫、见义勇为?在13日的“两高”报告分组审议中,广东代表团的不少代表都对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展开了讨论,希望能够尽快出台明确的司法解释。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党支部书记黄海桥说,建议结合典型案例,向基层群众解释好正当防卫等法律条文。他结合自己的基层工作情况表示,现在自己都感到无所适从,以前见义勇为是传统美德,但是现在大人教小孩时都会说“不关你的事不要管”。
“将好的品质发扬下去,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要群众来参与的,他们不是不参与,而是他们会问,到时候出问题谁负责。但是我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往往自己心里都没有底。”黄海桥说。
全国人大代表、清远市人民医院院长周海波提出,应该加快出台关于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依法鼓励公民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周海波说,他关注了一些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的有争议案例,譬如说,有人为了追求女方而穷追猛打追到对方家中,产生争执后施害女方家人,而女孩父母在冲突过程中砍死了对方,因此涉嫌防卫过当而被公安羁押。
“公安部门的理由是对方已经倒地,而女方家人仍然砍了两刀。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人都会有疑问,如何要求受害者在这种情况下去判断对方是否还有加害的能力,面对已经闯入自己家中的施害者,如何防止对方在其后仍有可能对自己和家人实施伤害?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的界线到底在哪里?这种界线问题,同样存在于见义勇为的很多案例中”。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蔡卫平同样关注正当防卫的界定问题。他提出,社会上曝光了一些形成热点的案例,都与没有正当防卫的详细准确判断标准有关,但是往往都将这些案例作为个案来分析,却没有因此而形成一个明确的界线,因此能否出台司法解释,对此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