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学考”办法征求意见:“合格考”均须参加,“选择考”纳入夏季高考
合格考部分科目两考择其优 语数英可用高考成绩
金羊网记者 张璐瑶
刚刚公布的广东高考新方案中明确,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详见本报4月23日A5)。
24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2016年颁发的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并于即日起至5月1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学考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是高职院校春季招生(春季高考)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夏季统一考试(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两类考试:
“合格考”合格,对应科目才能“选择考”
改革后的“新学考”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施。学生修完某科目的规定学时,方可取得该科目的考试资格。
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2021年起,如报名参加夏季高考,须按要求参加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物理、历史二选一,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四选二)。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其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报名参加春季高考,须按相关规定参加合格性考试;报名参加夏季高考,须按要求参加选择性考试。
根据征求意见稿,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
考试内容:
注重创新实践,杜绝偏题怪题,探索面试机考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择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其中,2018年、2019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的合格性和选择性考试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限定性选修内容。
学考试题试卷的整体难度适当,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杜绝偏题、怪题。
试题注重考查学生科学和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及实践能力;增强基础性和综合性;增强实践性,着重考核学生在真实情境中发现问题、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不同生活背景的学生的学业水平在考试中得到充分展现;增强创新性,逐步增加探究性和开放性试题的比例等。
两类考试题型均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并将逐步探索面试、口试、实践考察、实验操作和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应用计算机进行考试。
考试时间:
1月6月开考 部分科目可考两次
征求意见稿明确,各科目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末(1月和6月)进行。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科目的学考均实行闭卷考试。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3门合格性考试科目安排在第5学期末,每年1月开考1次;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合格性考试科目每年考2次,分别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机会,以成绩最好的一次作为最终考试结果。
选择性考试科目每年开考1次,安排在6月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考试结束后进行,仅限当年广东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时长上,“合格考”:语文120分钟,数学、英语各90分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各60分钟;“选择考”:各科目均为80分钟。
成绩认定:
“合格考”挂科率 不超过2%
根据征求意见稿,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满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呈现。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考试成绩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参加夏季高考的考生,可用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非英语语种的外语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可使用高考时对应语种的科目考试成绩替代。
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比例不超过2%,其他考生成绩均认定为合格。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广东学考D级及以上成绩的学生,可认定其学考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
选择性考试科目满分值各为100分,物理、历史以卷面分直接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四选二)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