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省城市空气质量 连续四年达国家二级标准

来源:金羊网 作者:梁栩豪 发表时间:2019-06-05 08:40

今年春节期间,广州天清气朗,阳光明媚,广州蓝又现,城内红棉灿烂盛放。(资料图) 记者 陈秋明 摄

《2018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金羊网记者梁栩豪  通讯员粤环宣

4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2018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对2018年广东省环境状况进行回顾总结。

《公报》显示,2018年,广东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平稳,部分地区有所改善,全省及珠三角地区城市空气质量连续四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生态环境状况均属于“优”“良”级别。

天空蓝

汕尾湛江茂名空气质量排前三

《公报》显示,2018年,全省及珠三角地区城市空气质量连续四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88.9%,轻度污染占9.5%,中度污染占1.4%,重度污染占0.2%,无严重污染。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占比为59.6%,其次为PM2.5和二氧化氮(NO2),占比分别21.5%和10.6%。

记者发现,与2017年同期相比,除O3上升0.7%外,PM2.5、PM10、NO2、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五项指标均下降。PM2.5超标城市数量由7个减少至4个(韶关市、东莞市、肇庆市、清远市),NO2超标城市数量由3个减少至2个(广州市、佛山市)。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三名为汕尾市、湛江市和茂名市,广州市、佛山市和清远市位列末三名。除潮州市、揭阳市2市外,其余19个城市综合指数同比均有所改善。

江海清

城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7.4%

2018年,78个地级以上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7.4%,8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省168个省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78.6%,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2.5%。与2017年相比,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下降1.8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上升2.4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耗氧有机物。

21个地级以上市中,珠海市、韶关市等8个市年度水质目标达标,广州市等13个市仍未达标。按断面目标评价,全省31个断面未达标。

从重点流域看,北江、西江、东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韩江、鉴江、南渡河、珠三角河网区的主要干流水道等93个江段和新丰江水库等5个主要湖库水质优良;深圳河河口段、漫水河佛山段、茅洲河、练江揭阳段、练江汕头段等21个河段水质属重度污染。

《公报》显示,2018年广东省海洋生态状况基本稳定。近岸海域水质符合第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约为79.3%。重点海水浴场水质状况优良,健康指数均为优良。在海洋垃圾监测数据中,记者注意到,不论是海面漂浮垃圾、海滩垃圾还是海底垃圾,塑料袋、塑料瓶等塑料类垃圾均占多数。

生态美

阳江等13市生态环境状况为优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生态环境状况均属于“优”“良”级别,其中阳江等13市为“优”,占61.9%;广州等8市的生态环境状况为“良”,占38.1%。125个县级评价单元中,76个为“优”占60.8%,42个为“良”占33.6%,7个为“一般”占5.6%,合计优、良级别的县(区)占评价单元总数的94.4%,面积占全省陆域面积的99.6%。

此外,在气候变化方面,全省控排企业的主要产品碳强度进一步下降。火力发电、粗钢生产、水泥熟料制备、原油加工、纸制品制造、航空运输等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4.9%、2.2%、1.8%、1.4%、1.4%、1.6%。

广州二沙岛绿道一派生机勃发的景象(资料图) 记者 宋金峪 摄

广东前4月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平稳

78个城市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

金羊网讯 记者梁栩豪、通讯员粤环宣报道:昨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今年1月至4月,广东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平稳。城市空气质量良好,六项污染物评价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江河水质同比有所好转,部分重污染河流水质改善明显。

PM2.5超标城市减至1个

1-4月,全省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7.0%,轻度污染占3.0%,无中度及以上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其作为每日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35.6%。其次为臭氧(O3)和二氧化氮(NO2),占比分别为32.9%和19.8%。

与去年同期相比,PM2.5等六项指标均下降。PM2.5超标城市数量由11个减少至1个(肇庆市),NO2超标城市数量由4个减少至2个(广州市和佛山市)。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第一为汕尾市,湛江市和茂名市并列第二,广州、佛山和东莞位列末三名。21个地级以上市综合指数同比均有改善,韶关市、清远市综合指数变化率超过25%,改善幅度最大。

据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林文介绍,1-4月空气质量的明显改善,一方面得益于有利的气象条件,降水量同比上升125%,利于颗粒物沉降及清除;日照时数减少27%,不利于近地面臭氧浓度生成。另一方面得益于各级政府的污染物减排措施。

13市未达年度水质目标

饮用水源方面,1-4月,78个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第一季度,8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考核断面方面,在168个省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的断面比例为75.6%,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7.7%,同比下降6.6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和耗氧污染物。

21个地级以上市中,珠海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云浮市8个市年度水质目标达标,广州市等13个市仍未达标。按断面年度目标评价,全省32个断面未达标。

北江、西江、东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韩江、鉴江、南渡河、珠三角河网区的主要干流水道等92个江段以及新丰江水库等5个主要湖库水质优良。石井河、茅洲河、龙岗河、淡水河、练江揭阳段、练江汕头段等13个江段水质属重度污染。


编辑: 智韬
数字报
广东全省城市空气质量 连续四年达国家二级标准
金羊网  作者:梁栩豪  2019-06-05

今年春节期间,广州天清气朗,阳光明媚,广州蓝又现,城内红棉灿烂盛放。(资料图) 记者 陈秋明 摄

《2018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金羊网记者梁栩豪  通讯员粤环宣

4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2018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对2018年广东省环境状况进行回顾总结。

《公报》显示,2018年,广东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平稳,部分地区有所改善,全省及珠三角地区城市空气质量连续四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生态环境状况均属于“优”“良”级别。

天空蓝

汕尾湛江茂名空气质量排前三

《公报》显示,2018年,全省及珠三角地区城市空气质量连续四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88.9%,轻度污染占9.5%,中度污染占1.4%,重度污染占0.2%,无严重污染。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占比为59.6%,其次为PM2.5和二氧化氮(NO2),占比分别21.5%和10.6%。

记者发现,与2017年同期相比,除O3上升0.7%外,PM2.5、PM10、NO2、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五项指标均下降。PM2.5超标城市数量由7个减少至4个(韶关市、东莞市、肇庆市、清远市),NO2超标城市数量由3个减少至2个(广州市、佛山市)。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三名为汕尾市、湛江市和茂名市,广州市、佛山市和清远市位列末三名。除潮州市、揭阳市2市外,其余19个城市综合指数同比均有所改善。

江海清

城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7.4%

2018年,78个地级以上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7.4%,8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省168个省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78.6%,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2.5%。与2017年相比,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下降1.8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上升2.4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耗氧有机物。

21个地级以上市中,珠海市、韶关市等8个市年度水质目标达标,广州市等13个市仍未达标。按断面目标评价,全省31个断面未达标。

从重点流域看,北江、西江、东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韩江、鉴江、南渡河、珠三角河网区的主要干流水道等93个江段和新丰江水库等5个主要湖库水质优良;深圳河河口段、漫水河佛山段、茅洲河、练江揭阳段、练江汕头段等21个河段水质属重度污染。

《公报》显示,2018年广东省海洋生态状况基本稳定。近岸海域水质符合第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约为79.3%。重点海水浴场水质状况优良,健康指数均为优良。在海洋垃圾监测数据中,记者注意到,不论是海面漂浮垃圾、海滩垃圾还是海底垃圾,塑料袋、塑料瓶等塑料类垃圾均占多数。

生态美

阳江等13市生态环境状况为优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生态环境状况均属于“优”“良”级别,其中阳江等13市为“优”,占61.9%;广州等8市的生态环境状况为“良”,占38.1%。125个县级评价单元中,76个为“优”占60.8%,42个为“良”占33.6%,7个为“一般”占5.6%,合计优、良级别的县(区)占评价单元总数的94.4%,面积占全省陆域面积的99.6%。

此外,在气候变化方面,全省控排企业的主要产品碳强度进一步下降。火力发电、粗钢生产、水泥熟料制备、原油加工、纸制品制造、航空运输等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4.9%、2.2%、1.8%、1.4%、1.4%、1.6%。

广州二沙岛绿道一派生机勃发的景象(资料图) 记者 宋金峪 摄

广东前4月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平稳

78个城市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

金羊网讯 记者梁栩豪、通讯员粤环宣报道:昨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今年1月至4月,广东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平稳。城市空气质量良好,六项污染物评价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江河水质同比有所好转,部分重污染河流水质改善明显。

PM2.5超标城市减至1个

1-4月,全省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7.0%,轻度污染占3.0%,无中度及以上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其作为每日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35.6%。其次为臭氧(O3)和二氧化氮(NO2),占比分别为32.9%和19.8%。

与去年同期相比,PM2.5等六项指标均下降。PM2.5超标城市数量由11个减少至1个(肇庆市),NO2超标城市数量由4个减少至2个(广州市和佛山市)。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第一为汕尾市,湛江市和茂名市并列第二,广州、佛山和东莞位列末三名。21个地级以上市综合指数同比均有改善,韶关市、清远市综合指数变化率超过25%,改善幅度最大。

据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林文介绍,1-4月空气质量的明显改善,一方面得益于有利的气象条件,降水量同比上升125%,利于颗粒物沉降及清除;日照时数减少27%,不利于近地面臭氧浓度生成。另一方面得益于各级政府的污染物减排措施。

13市未达年度水质目标

饮用水源方面,1-4月,78个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第一季度,8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考核断面方面,在168个省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的断面比例为75.6%,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7.7%,同比下降6.6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和耗氧污染物。

21个地级以上市中,珠海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云浮市8个市年度水质目标达标,广州市等13个市仍未达标。按断面年度目标评价,全省32个断面未达标。

北江、西江、东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韩江、鉴江、南渡河、珠三角河网区的主要干流水道等92个江段以及新丰江水库等5个主要湖库水质优良。石井河、茅洲河、龙岗河、淡水河、练江揭阳段、练江汕头段等13个江段水质属重度污染。


编辑: 智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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