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记者 侯梦菲
23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关于广东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显示,2018年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2018年以来,审计发现并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44起,截至2019年6月底已处理公职人员400多人。
此外,截至今年6月底,对2017年度审计查出的1461条问题,已整改到位1098条,整改问题金额393.22亿元,处理有关责任人166人。
下一步,省审计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全覆盖
今年首次实现对省级、21个地市、122个县区三级财政“纵向到底”全覆盖审计监督,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同时,首次实现对省直102家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消除监督盲区。
省级财政
34.14亿元非税收入滞留代收银行未及时上缴
重点审计省财政厅组织的执行省级预算、编制决算草案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省级决算收入不够完整,共少计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18亿元。其中,有34.14亿元非税收入滞留在代收银行资金归集户,有12家单位上缴的资产处置收入共355万元结存在省级财政专户,均未及时清理上缴国库。
——省级分配市县的部分专项资金不够精准,在执行中被省级财政清算收回或重新安排,涉及金额24.98亿元。
——省主管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存款管理不科学,不利于基金的保值增值。2017年度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活期结余77.60亿元,截至2018年底仍以活期存款形式存储,未制订保值增值计划并实施。若按2018年定期存款1年期最低利率1.95%计算,少收利息约4656万元。
部门预算
3个部门及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超支97万余元
组织对102个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延伸审计65个所属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有15个部门及单位2018年度未将利息、租金等收入编报预算,涉及当年度收入2723.65万元;有6个部门及单位存在虚列支出、提前支付、以拨代支等行为,涉及金额1285.16万元。
——资产管理方面,有12个部门及单位资产账实不符,有2个部门及单位资产账账不符、账表不符,涉及金额1391.14万元;有17个部门及单位4347.61万元软件资产未纳入资产账管理;有1个单位1处12.23万平方米的土地资产对外出租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等。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方面,有3个部门及单位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涉及金额97.85万元;有9个部门及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涉及金额119.23万元;有3个单位62次接待活动无公函或邀请函;有1个部门5次会议费报销凭证未附参会人员签到表;有1个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年度会议计划,涉及会议费支出48.10万元。
市县财政
17个县未经批准 无预算、超预算拨款177.25亿元
对广州等21个市及其下辖县截至2017年底财政暂存、暂付款挂账以及深圳坪山区等21个县2015至2017年度财政收支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发现:
——有12个市本级、80个县为了降低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少列预算收入229.43亿元。有17个县通过将教育医疗等收费列作预算收入等方式虚增预算收入80.97亿元。
——有17个县在未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和未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情况下,通过暂付方式,办理无预算、超预算拨款177.25亿元。有5个县预算调整方案未及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涉及金额49.47亿元。
绩效审计
去年,审计报告首次披露绩效审计结果。今年,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力度,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惠州、湛江等2市7县挪用政府债券资金5205万元
今年绩效审计主要实施三大部分:对支持重大政策落实的省级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对机场扩建、国外贷援款、对口支援等重大项目的绩效审计,对创新型企业培育政策落实及相关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绩效的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
——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方面,截至2019年3月,省本级和广州等13个市、55个县共有138.76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存未实际使用。其中,省本级有武深高速与韶赣高速始兴联络线等5条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资金共23.68亿元未使用;惠州、湛江等2个市、7个县共5205.62万元政府债券资金被挪用于日常工作经费等非公益性资本支出。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资金方面,截至今年3月,57个县的1263个2018年底前已建成的村卫生站未投入使用。汕头市和8个县的财政部门没有及时足额拨付各级财政安排的村卫生站建设补助资金,涉及金额1.11亿元。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资金方面,2018年湛江、茂名、云浮和汕尾等4个市辖下11个县在向省主管部门申请省级财政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资金时,多报补贴人数5246人,多获得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309.05万元。
——对省科技厅及广州等8个市2015至2017年度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研究开发补助,以及地方培育创新的奖补等资金使用绩效进行审计调查。有23家评审不达标的企业进入高企培育库,有27家企业不符合认定资格仍通过评审,有8家企业重复领取补助,上述58家企业共获得补助资金1713.97万元。
领导干部
今年,审计报告首次系统、集中披露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结果,严肃揭示不作为、慢作为等懒政怠政问题,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
3个省属部门单位和7个县越权决策或出台“矛盾”法规
组织对省总工会等5个省属部门单位、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潮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及云浮市党委政府和21个县级地方党委政府共52名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发现:
——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有4个省属部门单位、1个市和10个县的185项重大经济事项没有按规定经过集体研究决策,涉及金额54.27亿元。有3个省属部门单位和7个县越权决策或出台与中央和省政策法规不相符的地方政策、规定,如有1个省属部门单位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购置物业3559.39万元。有2个省属部门单位和6个县因决策失误等原因造成国家利益受损或财政资金损失浪费,涉及金额4.42亿元。
——在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方面,有5个省属部门单位和15个县的133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或实行集中采购,涉及金额17.25亿元。有1个省属部门单位和3个县的7项工程项目发包给没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涉及金额332.98万元。有1个省属部门单位、1个市和16个县分别存在接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费用管理不规范、开支报销不真实等问题,涉及金额1.16亿元。
违纪违法线索
今年审计报告还首次披露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移送民生领域腐败等相关重大问题线索80起
2018年以来,审计发现并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44起,截至2019年6月底已处理公职人员400多人。
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利益重大损失类重大问题线索127起;民生领域腐败,侵害群众利益类重大问题线索80起,主要是侵占扶贫、涉农、社保、医保、教育等民生资金,涉及人员多为基层公职人员;国有企业决策不当、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类线索37起,移送事项涉及7家国有企业、1家民营企业、13名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
脱贫攻坚
26个产业项目简单发钱发物等涉及资金7.28亿元
对汕头等14个市2018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实情况进行(第三轮)跟踪审计,全省截至2018年底累计150万相对贫困人口达到脱贫标准。审计发现:
——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有5个县挪用、套取或超范围使用扶贫开发或新农村建设等资金,涉及金额824.12万元;有6个县违规改变捐赠资金用途或返拨捐赠资金,涉及资金955.82万元;有12个市的26个县未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未设立专账核算、使用“白条单”入账等,涉及资金17.98亿元。
——产业扶贫存在问题。部分项目投向不精准,有16个县的26个产业项目简单平均发钱发物、投向非扶贫支持领域或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合作社、个体户或个人,涉及资金7.28亿元;监管不到位,有5个县的14个项目共2658.31万元扶贫资金投入企业或合作社后,即被转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资金被抽逃、挪用;有13个县的38个项目管理不善,造成土地丢荒、牲畜等物资被转卖、资金闲置,涉及资金1.08亿元。
——惠民政策落实存在问题。在教育资助政策方面,有14个市未及时足额、超标准超范围或重复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教育生活费补助,涉及4891人、1323.44万元。在最低生活保障及医疗、养老保障政策落实方面,有6个市超范围或重复发放低保金(残疾人护理补贴)及特困供养补助金,涉及252人、70.96万元。有4个市未及时足额向75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25.75万元;有5个市的5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虚报或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2.10万元。在预脱贫方面,有11个市将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列入预脱贫。
——省定贫困村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管理存在问题。截至2018年9月底,有14个市180.03亿元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留存市、县、镇财政部门。有9个市的32个项目存在重复申报、多报工程量或虚大工程预算问题,涉及资金606.87万元。
民生项目
1762套已验收或交付的公租房 空置时间超过1年
对佛山、韶关、惠州、江门、湛江等5个市及深圳市盐田、龙华等2个区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审计,发现:有4个市违规将旧厂房、商铺等商业拆迁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涉及住房168套。有3个市和1个区共1762套已竣工验收备案或交付使用的公租房空置超过1年。有4个市的8个项目开工超过3年仍未建成,涉及住房4427套。有3个市未分配的安居工程资金7.91亿元闲置超过1年,4个市已拨付到项目的资金2.36亿元闲置超过2年。有3个市的97个项目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建设等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
对广州市天河区,惠州、韶关、阳江、潮州市本级及所属共7个县2015至2017年基础教育投入情况(含幼儿园)进行审计,发现:韶关市、惠州市、潮州市饶平县的3所学校共2080.56万元资产长期闲置;广州天河区部分学校有31项在建工程涉及金额1.1亿元长期挂账未处理;阳江市有20家学校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640.52万元。
政策落实
部分市县违规收费增企业负担涉及1.89亿元
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省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乡村振兴以及东西部扶贫协作等6个方面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费方面,有13个市和15个县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涉及金额1.89亿元;有4个市和1个县未及时退还涉企保证金和清算预收基金,涉及金额3.24亿元。
——省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方面,有2个市虚报17个充电桩(设施)和2个充电站的完成情况;有1个市2017年建成的38个充电站利用率偏低;有1个市2015年收到的上级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截至2018年3月仍未使用,涉及金额676.61万元。
——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政策落实方面,截至今年2月底,3个县共有4.07亿元资金滞留在县、镇财政部门未使用。
国有企业
37个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最长的逾期3年仍未建成
组织对省交通、能源、机场、铁投、广业等5户省属企业集团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发现:
——投资管理不善。有1户企业的4个项目管控及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不到位,存在投资损失风险,涉及金额11.11亿元。有1户企业的1个项目超股比向合作单位提供借款4401.22万元,存在潜在风险。
——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有1户企业的5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涉及合同金额3936.13万元。有1户企业的4个项目存在围标情况,涉及合同金额1231.57万元。有1户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扣回相关工程款项及违约金共3.78亿元。有4户企业的37个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涉及总投资额2298.48亿元,最长的项目已逾期3年仍未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