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讯(记者 蔺丽爽)11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情况。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会上获悉,自2019年4月1日至9月30日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期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办各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案件1474件,查获涉案信息369.2万条,罚没款1946.4万元。
本次专项行动突出针对房产租售、小贷金融、电话营销、旅游住宿、快递、网站或APP运营等侵害消费者信息违法行为高发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打击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以及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或明确表示拒绝的却发送商业性信息等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介绍,当前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主要高发在房产租赁、装饰装修、教育培训三个领域,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40件,涉案信息313.5万条,罚没款1080.6万元,分别占总数的43.4%、85%、55.5%。
值得关注的是,在多发行业领域中,房产租赁涉案数量和涉案信息数量均占首位,查办案件273件,涉案信息数量153.2万条,罚没款428.2万元,分别占18.5%、41.5%和22%。
最突出的违法行为是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10件,涉案信息276.3万条,罚没款1006.3万元,分别占总数的48.2%、74.8%和51.7%。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案件主要呈现三大特点:违法行为具有多发性。从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查办等情况来看,违法行为涉及房产租售、小贷金融、教育培训、保险经纪、美容健身、装饰装修、旅游住宿等多个领域,与广大消费者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此类违法行为较为隐蔽,违法经营者在非法收集、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往往通过便携式存储器、互联网等途径传递信息,并以电子文件形式储存在网盘、电脑甚至手机中。在与消费者联系时,一般都是通过电话、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基本不与消费者直接见面。有的甚至利用修改软件隐藏真实信息,消费者很难知道违法者真实身份。
案件查办难度大。电子文档具有难发现、难固定、易销毁的特点,执法人员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必须在第一时间综合运用控制现场、电子取证、讯问当事人等多种手段固定相关证据,稍有不慎就会导致关键证据灭失。此外,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往往具有涉众、跨地域等特点,取证难度也相对较大。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一步将继续组织开展“守护消费”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经营者法律意识、消费者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