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程行欢报道:广州专属的“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试点项目即将上市。今年以来,这一类型的保险产品以其低廉的价格、近乎零门槛的投保资质,将60岁以上老年人和带病体纳入保障范围,弥补了一般商业健康保险覆盖面的不足,从而受到普遍欢迎。昨日,广东银保监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刘云海接受羊城晚报记者专访,详细阐述了这一新型医疗健康保障型保险的广东经验以及未来的监管和发展思路。
近年来,在地方政府支持和引导下,面向全体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群众自愿参保、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障责任的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逐步兴起。这类产品在业内被统称为“惠民保”。据不完全统计,仅三年左右,惠民保覆盖城市就达到140个,已有超过2000万人投保,保费收入超过10亿元。截至目前,广东省内已有珠海、佛山、广州等十多个地市开展了此类项目。
刘云海表示,“穗岁康”项目是广州市在学习借鉴各地经验的基础上,为广大市民量身定做的商业医疗保险。与其他商业类惠民保产品所不同的是,这是政府主导的专属产品,经由广州市政府批准同意试点方案、广州市医保局指导设计产品内容、经公开招标选定商保公司承保的普惠型保险产品。广州市超过1300万的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都可以参加。此外,最具特色的是,穗岁康打通了医保账户,允许医保卡个账购买,使用医保卡资金为自己以及同为广州医保参保人的直系亲属参保,参保人出院结算费用时,符合赔付条件的将直接由医保系统实时结算,无需收集资料再向承保公司申请理赔。
刘云海指出,在投保“穗岁康”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这些问题:首先投保前提是投保人必须为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包括广州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以及本市其他医疗保障人员;“穗岁康”的待遇核算,在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或本市其他医疗保障核报完成后进行;属于享受本市医疗救助待遇的被保险人,享受“穗岁康”待遇后,再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关于异地就医,符合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相关政策规定的被保险人,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穗岁康”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