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广东有386个受理点可办
金羊网讯 记者张璐瑶,通讯员李云飞、李晓东报道:记者26日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于9月1日实施。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就近到省内居住地所属业务受理点申请办理(广东公安机关已设置386个受理点),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证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是五年。居住证有效期满可以换领新证。
据了解,今后持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就业、卫生、文化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涉及诸多方面的9项便利。
申领条件
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的意愿,可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申领流程及所需材料
需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提前到照相馆拍好居住证相片,持相片回执、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资料),就近到居住地所属受理点申请,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采集指纹,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可领证。
(注: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连续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证明材料等。)
业务受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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