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力争每个县区都有医院 开展跨省就医直接结算

来源:金羊网 作者:薛江华 徐进慧 赖南辉 发表时间:2018-07-31 09:36

文 / 薛江华 徐进慧 赖南辉

为让国家人社部跨省异地就医政策在广东全面落实,结束参保人跨市、跨省异地就医拿着医院治疗单、药费单来回奔波的烦恼,民进广东省委会在今年省两会期间提案建议加快推进我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开展“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专项工作的督办、检查,推进广东社保卡与全国“一卡通”对接,更好地满足群众异地就医需求。

针对提案,省人社厅日前答复表示,截至2018年4月30日,广东省开通789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居全国第一。下一步,将增加上线医疗机构数量,争取实现全省每个县区至少一家医疗机构上线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从多方面统筹考虑,循序渐进推进实施“全国一卡通”。

建议

使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及更多百姓

提案建议从完善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功能、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落实“就医地管理”、积极推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五个方面,加快推进广东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

鉴于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复杂性,全省各地因医疗资源、经济基础等情况的差异性等,提案建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省社保局联合开展“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专项工作的督办、检查工作,使这项好政策尽快真正落地,惠及更多百姓。

如今,“社保卡”已具有挂号就医、金融支付、身份证明等综合功能,而卡里的医保金仅限于参保人在参保地药店购买药品使用。随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通知》的实行,“社保卡”应相应升级,允许在全国各地医保定点药店刷卡购买药品。同时,建议允许参保人刷医保卡进行健康体检费用的支付等。

答复

广东已开通789家跨省医疗费用结算定点医院

省人社厅在答复中介绍了当前广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进展。截至今年4月30日,广东省开通789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居全国第一,覆盖所有有床位的基本医疗保险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占比72.50%,且每个地市均有10家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上线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作为就医地,外省备案到我省参保人员共计36万人次;作为参保地,我省备案到外省参保人员8.6万人次。

跨省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共4.5万人次,结算金额10.3亿元,结算人次和结算金额均居全国第三 (北京、上海之后)。截至4月底,我省向国家异地就医系统发起交易的成功率超过80%,跨省异地就医系统运行平稳性逐步提高。

在国家统一部署下,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对全省232家医疗机构上线开展新农合跨省直接结算进行了系统改造和业务培训。截至目前,已有37家定点医疗机构与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成功联通,并开展跨省就医患者转诊和结报工作。

可探索使用部分个人账户金额购买补充医疗保险

针对允许刷社保卡医保金进行健康体检的建议,省人社厅指出,现有的地方性法规(如2008年原劳动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 《关于加强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劳社发 〔2008 〕8号 )等 )明确规定扩大个人账户支出范围,拓展使用功能,盘活沉淀基金,提高使用效率。

系列文件明确规定,可将个人账户拓展为家庭账户,允许使用家庭账户代直系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支付本人或直系亲属疫苗接种、健康体检及中医“治未病”等费用。职工医保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医保关系转移划转或支付给个人。答复指出,有条件的地区,可按照职工自愿的原则,探索使用一定比例的个人账户金额购买补充医疗保险。

争取每个县区至少一家医院开展跨省就医结算

省人社厅表示,下一步将加强规范性文件印发,进一步规范全省异地就医“一门式”经办、“一张网”管理、“一站式”服务工作。

按照国家平台要求,将完善省平台系统功能,加强数据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其中重点加强三目编码库管理,完成“四库” (政策、医师、医院、专家)建设。规范智能审核规则和审核结果处理操作规程,强化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将监管重点由医疗费用监管转向对费用和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引导医疗机构合理施治,参保人合理就医。

增加上线医疗机构数量,争取实现全省每个县区至少一家医疗机构上线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强对新农合跨省就医结报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管。在此基础上,省人社厅将推动医保个账跨市使用,全面实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全省通用。针对各省不同情况“对症下药”,如对于采用虚账管理模式的地市,将加强与地市各部门沟通协作,探索实账虚账之间的平稳运作等。

省人社厅还将出台指导文件,制定省内“一人一卡、全省通用”的业务指引,逐步建立社保卡跨地互认互通机制,开展社保卡归属地转移服务,推进省内“换地不换卡”,实现全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用通办。

“全国一卡通”对接需循序渐进推进实施

省人社厅表示,目前,广东社保卡建设工作严格按照人社部提出的“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统一标准和工作目标推进。2016年6月,该厅发布《关于启用广东省社会保障卡管理信息系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省内跨地交易功能的通知》 (粤人社函 〔2016 〕1370号),全省15个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为实账管理模式的地市已实现省内跨地市使用,未能实现的地市主要有几类:一是本地医疗政策不允许跨市使用;二是本地社保卡尚未加载金融功能;三是医保资金采取虚账管理模式,不能支持实账管理的涉银交易链路管理;四是社保卡建设工作相对滞后,未能支持跨地使用。

答复表示,“全国一卡通”提案实际操作涉及众多管理部门,建设任务艰巨复杂,需从多方面统筹考虑,循序渐进推进实施。实现全国医保个账“一卡通”购药等应用需突破各省的政策瓶颈,建立全国统一的管理平台,健全各地医保政策的互认互通机制。在统一国家平台的基础上,进行对持卡人的实时身份认证和交易支付安全统一管理是顺利实现社保卡跨省异地购药的条件。此外,实现全国一卡通对接,需要中国银联牵头对全国涉银交易链路做全盘改造计划,解决差异地人员等刷卡购买药品的问题。

编辑: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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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力争每个县区都有医院 开展跨省就医直接结算

金羊网  作者:薛江华 徐进慧 赖南辉  2018-07-31

文 / 薛江华 徐进慧 赖南辉

为让国家人社部跨省异地就医政策在广东全面落实,结束参保人跨市、跨省异地就医拿着医院治疗单、药费单来回奔波的烦恼,民进广东省委会在今年省两会期间提案建议加快推进我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开展“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专项工作的督办、检查,推进广东社保卡与全国“一卡通”对接,更好地满足群众异地就医需求。

针对提案,省人社厅日前答复表示,截至2018年4月30日,广东省开通789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居全国第一。下一步,将增加上线医疗机构数量,争取实现全省每个县区至少一家医疗机构上线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从多方面统筹考虑,循序渐进推进实施“全国一卡通”。

建议

使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及更多百姓

提案建议从完善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功能、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落实“就医地管理”、积极推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五个方面,加快推进广东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

鉴于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复杂性,全省各地因医疗资源、经济基础等情况的差异性等,提案建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省社保局联合开展“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专项工作的督办、检查工作,使这项好政策尽快真正落地,惠及更多百姓。

如今,“社保卡”已具有挂号就医、金融支付、身份证明等综合功能,而卡里的医保金仅限于参保人在参保地药店购买药品使用。随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通知》的实行,“社保卡”应相应升级,允许在全国各地医保定点药店刷卡购买药品。同时,建议允许参保人刷医保卡进行健康体检费用的支付等。

答复

广东已开通789家跨省医疗费用结算定点医院

省人社厅在答复中介绍了当前广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进展。截至今年4月30日,广东省开通789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居全国第一,覆盖所有有床位的基本医疗保险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占比72.50%,且每个地市均有10家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上线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作为就医地,外省备案到我省参保人员共计36万人次;作为参保地,我省备案到外省参保人员8.6万人次。

跨省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共4.5万人次,结算金额10.3亿元,结算人次和结算金额均居全国第三 (北京、上海之后)。截至4月底,我省向国家异地就医系统发起交易的成功率超过80%,跨省异地就医系统运行平稳性逐步提高。

在国家统一部署下,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对全省232家医疗机构上线开展新农合跨省直接结算进行了系统改造和业务培训。截至目前,已有37家定点医疗机构与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成功联通,并开展跨省就医患者转诊和结报工作。

可探索使用部分个人账户金额购买补充医疗保险

针对允许刷社保卡医保金进行健康体检的建议,省人社厅指出,现有的地方性法规(如2008年原劳动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 《关于加强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劳社发 〔2008 〕8号 )等 )明确规定扩大个人账户支出范围,拓展使用功能,盘活沉淀基金,提高使用效率。

系列文件明确规定,可将个人账户拓展为家庭账户,允许使用家庭账户代直系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支付本人或直系亲属疫苗接种、健康体检及中医“治未病”等费用。职工医保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医保关系转移划转或支付给个人。答复指出,有条件的地区,可按照职工自愿的原则,探索使用一定比例的个人账户金额购买补充医疗保险。

争取每个县区至少一家医院开展跨省就医结算

省人社厅表示,下一步将加强规范性文件印发,进一步规范全省异地就医“一门式”经办、“一张网”管理、“一站式”服务工作。

按照国家平台要求,将完善省平台系统功能,加强数据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其中重点加强三目编码库管理,完成“四库” (政策、医师、医院、专家)建设。规范智能审核规则和审核结果处理操作规程,强化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将监管重点由医疗费用监管转向对费用和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引导医疗机构合理施治,参保人合理就医。

增加上线医疗机构数量,争取实现全省每个县区至少一家医疗机构上线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强对新农合跨省就医结报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管。在此基础上,省人社厅将推动医保个账跨市使用,全面实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全省通用。针对各省不同情况“对症下药”,如对于采用虚账管理模式的地市,将加强与地市各部门沟通协作,探索实账虚账之间的平稳运作等。

省人社厅还将出台指导文件,制定省内“一人一卡、全省通用”的业务指引,逐步建立社保卡跨地互认互通机制,开展社保卡归属地转移服务,推进省内“换地不换卡”,实现全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用通办。

“全国一卡通”对接需循序渐进推进实施

省人社厅表示,目前,广东社保卡建设工作严格按照人社部提出的“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统一标准和工作目标推进。2016年6月,该厅发布《关于启用广东省社会保障卡管理信息系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省内跨地交易功能的通知》 (粤人社函 〔2016 〕1370号),全省15个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为实账管理模式的地市已实现省内跨地市使用,未能实现的地市主要有几类:一是本地医疗政策不允许跨市使用;二是本地社保卡尚未加载金融功能;三是医保资金采取虚账管理模式,不能支持实账管理的涉银交易链路管理;四是社保卡建设工作相对滞后,未能支持跨地使用。

答复表示,“全国一卡通”提案实际操作涉及众多管理部门,建设任务艰巨复杂,需从多方面统筹考虑,循序渐进推进实施。实现全国医保个账“一卡通”购药等应用需突破各省的政策瓶颈,建立全国统一的管理平台,健全各地医保政策的互认互通机制。在统一国家平台的基础上,进行对持卡人的实时身份认证和交易支付安全统一管理是顺利实现社保卡跨省异地购药的条件。此外,实现全国一卡通对接,需要中国银联牵头对全国涉银交易链路做全盘改造计划,解决差异地人员等刷卡购买药品的问题。

编辑: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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