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土地出让底价可打七折 一般工商业电价降10%
金羊网记者 孙晶 吴瑕
9月10日,广东省政府出台的《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以下简称“新十条”)对企业用地、社保、用电、运输、融资、制度性交易等方面提出了一批针对性更强、支持力度更大、更加务实管用的新举措,将进一步降低企业各类成本,预计2018-2020年可累计为企业直接降成本超2000亿元。专家认为,“新十条”的出台更加贴身到位地对广东企业进行了“全身补”,核心就在“降”和“引”这两大特点,将有力推动广东实体经济向高质量发展。
用地
工业用地出让最长年限为50年
工业企业地价贵是企业发展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省国土资源厅介绍,去年“实体经济十条”实施以来,广东省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2018年7月,全省共有183宗地享受了优先发展产业地价优惠政策,面积907.09公顷,为企业节省用地初始取得成本82.53亿元;76宗地享受了弹性出让地价优惠政策,面积240.48公顷,为企业节省用地初始取得成本51.01亿元;租赁工业用地1宗,面积20.33公顷,为企业节省用地初始取得成本8498万元。产权分割方面,全省工业物业产权分割达到3222宗,分割面积为178.43万平方米;高标准厂房产权分割为1517宗,分割面积为122.8万平方米。
“新十条”将多措并举降低工业用地成本。各地市要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要充分保障工业用地供给:“三旧”改造土地及省追加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需求;纳入省相关“十三五”规划的制造业项目享受省重点建设项目待遇。同时,属于广东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新十条”规定,允许对工业项目按照规划确认的用地围墙线内面积出让。工业用地出让最长年限为50年,根据企业意愿,对有弹性用地出让需求的工业企业实行弹性年期出让供地,按照出让年期与工业用地可出让最高年期的比值确定年期修正系数,对届满符合续期使用条件的,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续期。此外,省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用地指标奖励制造业发展较好的地市。
用电
今年发电侧让利预计达百亿元
工业制造业企业,用电成本占据成本中相当大的比例。
省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黄华东表示,广东省今年的重点就是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省发展改革委方面的数据显示,按照广东原有的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计算,今年广东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降价幅度达到10%,大幅减轻了一般工商业企业的电费负担。
同时,广东也在积极清理和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首先是督促电网企业组织清退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清退资金30.36亿元。省发展改革委方面指出,目前,广东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存在不合理加价现象,省发展改革委将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规范,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
“新十条”提出将扩大售电侧改革试点。2013年至2017年,广东共完成市场化交易电量1985.7亿千瓦时,发电侧累计让利93.6亿元,平均每度电降价4.71分;今年1-8月,发电侧让利66.9亿元,平均每度电降价6.59分,预计今年全年发电侧让利约达100亿元。努力到2019年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占广东省内发电量比例不低于50%;到2020年,比例不低于60%。
以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为例,其2017年用电量182871.48万千瓦时,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约1.07亿元,平均每度电降价约5.85分;今年1-7月用电量108047.28万千瓦时,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约6788.8万元,平均每度电降价约6.28分。
省经信委表示,将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步伐,2018年将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范围扩大到核电,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范围扩大到全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并逐步降低电力用户准入门槛,支持高新技术、互联网、大数据、高端制造业等新兴产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也从另一方面解释,将精简企业用电工程业扩配套项目审批流程和时限,确保企业用户接电时间压减至80天以内,其中规划施工报建时间压减至30天以内。
运输
推动市属高速公路八五折优惠
省交通运输厅介绍,“新十条”在原有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市属高速公路试行货车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加大粤通卡发行力度、推进差异化收费试点等要求。
省交通运输厅表示,将继续推进降低企业运输成本的工作:首先将2017年底已建成通车和2018年底将开通的省属高速公路路段纳入优惠范围。其次推动市属高速公路路段试行货车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广州市的4条市属高速公路约170公里已经于2018年6月1日起开始试行八五折优惠,接下来将重点推动东莞市的市属高速公路试行优惠。
同时,加大货车粤通卡发行力度,让更多车主可以享受优惠;继续推进取消普通公路收费,对最后一个国道收费项目,督促指导地市政府加大谈判协商力度,争取与业主达成一致意见提前取消该项目收费;其他5个大型桥梁项目到期即停止收费;进一步扩大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市通过政府补偿或回购等方式自主实施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赵细康:“新十条”聚焦“降”和“引”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细康在接受金羊网记者专访时表示,在目前宏观经济稳中有变的大背景下,广东省及时出台“新十条”,在短期内对冲外部的经济风险、提振经济信心、振兴实体经济,尤其是提升企业家的信心有重大的意义。
对比去年的“实体经济十条”,赵细康认为,10日发布的“新十条”更“实”、更精准,力度也更大。“去年的十条在有些方面还比较笼统,今年的‘新十条’就更具体了,有61个政策关键点,把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的各个方面都考虑到了,从传统产业到新经济,尤其是新经济关注点很多,可以理解为对企业进行了‘全身补’。”
赵细康进一步解释,“新十条”主要有两个大的方面,第一个方面的核心词是“降”,“降低企业各类成本,这十条里面有七条是关于降成本的,降税负,降用地成本、社会保险成本、用电成本、运输成本、融资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如果落实到位的话,初步估算有2000亿元的成本效益,间接的成本效益,主要指上下游的关联方面,成本效益就更大了。”
第二个方面的核心词是“引”。赵细康指出,“从‘新十条’的第八、九、十条来看,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大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力度,指引的方向非常明确,就是把有限的资源更加集中地引导到实体经济,使要素加速实体经济流动,要素更多地向创新领域流动,要素更多地向高技术行业流入。此外,我们现在也面临着资本外移的趋势,所以另外一个‘引’是要引导外资继续留在国内、留在广东发展。把资源‘引’到实体经济、‘引’到创新领域、‘引’到高技术,‘引’导外资继续留在广东,这是‘新十条’的一个明显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