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发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徐振天
这几天围绕某企业高管和未成年“养女”的新闻刷屏,关于“儿童性侵”的话题也成为大众关心的焦点。而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儿童的性侵行为往往以更隐匿的形式表现出来,因为儿童性侵本身的隐蔽性,呈现在公众面前的数据或许仅是冰山一角。
全社会对儿童性侵问题关注度提升
“这事我从六岁一直疑惑到现在,网络上查词条也查不出,也一直不敢说出来。”4月11日,在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的官方微博“女童保护”的后台,一位网友发来私信问询,“六岁女童在四周无人的情况下,被陌生成年男性要求亲吻,男人的行为属于性骚扰吗?”
“我们在后台收到很多私信,有把我们当成树洞讲述自己的故事的,有困惑来寻找答案的,有要来做志愿者的。”“女童保护”微博的相关负责人称,公益组织成立六年多的时间里,感受到社会对儿童性侵问题的关注度在提升,社会大众在这方面的意识逐渐增强。
记者注意到,从2015年开始,“女童保护”已经连续五年发布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据介绍,性侵儿童案例统计部分的数据来源于该年度媒体公开报道案例,包含各级检察院、法院的官方网站和认证账号公开的案例。
根据“女童保护”2019年发布的《2018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统计,2018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未成年人(18岁以下)案例共317起,受害人超过750人。
媒体报道的案例仅是冰山一角
现实生活中,针对儿童的性侵行为往往以更隐匿的形式表现出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一份刑事裁定书显示,某课外辅导机构的讲师张某,利用课外辅导的间隙,多次在教室内用其手机给7岁女孩王某某播放淫秽视频,并向王某某裸露生殖器。据张某供述,期间他怕有别人看见,还拿了本书挡着。该情况直到王某某的妈妈在和女儿闲聊时才得知。
因为儿童性侵本身的隐蔽性和媒体报道的选择性,“女童保护”搜集到的数据仅仅是冰山一角。此外,由于性侵儿童犯罪隐蔽性强和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不排除还有一定比例的案件尚未进入司法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7月公布的审结案件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6月期间,全国法院共审结猥亵儿童犯罪案件8332件,其中,2017年审结2962件,2018年审结3567件。
性教育、法律保障等仍需改善
由于不少人“谈性色变”,很多儿童被性侵事发后,家长和受害者可能选择隐忍、沉默或者私了。“比如我们上班的时候被车撞了、刮了,我们可能会很自然地把这个事和同事、朋友分享,可如果是被性侵了呢?我想,我也没有勇气说出来。”“女童保护”基金教研部主任邹于香说。
中国社会学学会理事、性社会学专家王小平告诉记者:“国内性教育包括学校性教育、社会组织性教育及网络性教育,但据我了解,以上三种教育措施和效果较为一般。”影响性普及教育的因素很多,王小平提到,对成年人而言,其“性羞耻”心理、生存和发展带来的职业压力和经济压力无暇顾及性教育;对学生群体而言,其“性羞耻”心理、学校课程的设置、忙于学业和未来的就业压力,也无力于接受性教育;对学校而言,升学率作为指挥棒,性教育被认为无足轻重。记者了解到,截至2019年12月底,“女童保护”已在全国31个省份相继开课,培训志愿者数万人。通过与地方妇联、教育局、团委等部门的合作,培训当地教师授课,使得儿童防性侵教育覆盖面大大拓宽,覆盖儿童超过370万人,覆盖家长超过59万人。
保护儿童不被性侵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除了普及防性侵教育,还需要法律制度的完善。“女童保护”联合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业界专家,推动相关制度和法律的完善,参与推动了取消嫖宿幼女罪并入强奸罪从重处罚、建立处理儿童性侵案件“一站式”询问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