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公布:租客维权成新热点

来源:金羊网 作者:唐珩 发表时间:2019-03-15 08:38

金羊网记者 唐珩 通讯员 粤消宣

14日,省消委会公布2018年“广东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公寓消费占两例。以下为部分典型案例——

1 租赁房甲醛超标?退租换房!

2018年年中,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接到消费者陈先生投诉称,其在租房平台租了一间主卧,但经CMA专项检测公司检测,甲醛含量超标。租房平台同意退租,但要收取各项费用。深圳消委会介绍,近年来涉及类似长租公寓的问题投诉高达292宗,且有逐年大幅增长的趋势。投诉主要集中在隐形贷款、合同霸王条款和安全(资金安全、消防安全)隐患方面。

2018年8月29日,深圳市消委会召开行业问题公开讨论会,向行业经营者提出五点要求:不得哄抬租金抢占房源;不得以误导性遗漏和“先交定金再看合同”等不良营商手法剥夺租客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整改霸王条款;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不得将租客的房租和贷款挪作他用,保障消费者的资金安全。

省消委会点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应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租房平台提供的房屋甲醛含量超标,导致消费者人身安全得不到切实可靠的安全保障,消费者可以要求平台更换房间或者协商以其他方式予以解决。

2 订购汽车存缺陷?督促召回!

消费者李小姐2018年3月14日在某国外品牌4S店购买一辆小轿车,交了首付款,但未提车。次日,她发现国内多个网站刊发有关美国召回该型号汽车的报道,召回原因是方向盘固定螺栓可能松动,导致方向盘在驾驶途中脱落,在美国已发生两起事故。李小姐电话咨询该品牌中国客户服务中心和购车4S店,均表示国内无相关召回通知。由于订购的车为全进口,且生产日期和生产工厂与美国召回车辆条件相符,李小姐向4S店提出终止购买协议、退还首付款或者对订购车辆进行维修的要求,4S店以国内无召回、该车不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李小姐遂向佛山消委会投诉。

佛山消委会接到投诉后迅速开展调查,发现该品牌汽车及其同公司另一款汽车均有存在缺陷但未及时召回的问题。佛山市消委会迅速向公众发出消费警示,并分别于4月3日、4月17日向两款汽车所属公司发去质询函、催办函,要求对问题汽车实施和美国市场一样的召回制度。4月23日,该公司国内经营方回复:其已向海关总署备案了召回计划,同意召回17912辆涉事汽车。李小姐的投诉最终也以终止合同、消费者拿回购车款而告终。

省消委会点评:消费者与4S店达成购车协议,但4S店未能提供符合安全保障要求的车辆,且拒绝维修要求。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4S店构成违约,且其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李小姐可选择解除合同。此外,本案涉及的两款汽车部分批次存在缺陷,危及乘车人人身安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其经营方理应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对存在缺陷的车辆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3 公寓遇险安保缺位?必须赔偿!

2018年,消费者李女士租赁了广州某公寓313房并入住。入住后的一天,李女士被歹徒尾随入室,她大声呼叫,但没有任何保安人员前来帮助,之后歹徒放弃行凶逃跑。李女士随后跑至一楼保安室寻求帮助,随后公寓负责人出现并进行报警处理。警方到达后调取监控记录,并对歹徒进行了抓捕。

李女士遇险之后便立即搬离了公寓,并要求公寓承担搬家费用以及赔偿精神损失,但公寓负责人称不会赔偿精神损失。李女士认为公寓并未尽到安保义务,于是投诉至省消委会。省消委会随即致电公寓负责人进行沟通,并进行了双方约谈,公寓负责人表示公寓中一直有保安守岗,并在事故发生后报警,也立即为李女士更换了房间,仅同意支付李女士搬家费用。李女士则反映,公寓门禁形同虚设,保安在她遇险时也完全没有采取相应措施。经反复沟通调解,最终李女士获公寓方4500元赔偿。

省消委会点评:根据相关规定,公寓作为物业管理服务提供方,理应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确保住户安全。本案中,歹徒持刀入室,李女士的人身安全遭到紧迫威胁,公寓安保人员在视频清晰可见的情况下却无动于衷,可见安保措施并不到位。李女士在人身安全无法保证的情况下搬离公寓,是由此次事故引起,公寓应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包括精神赔偿在内的补偿。

4 课没上完却收全款?部分退费!

73名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联名向湛江市消委会投诉称,他们报读了由湛江市某职业培训学校举办的国家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并缴纳999元培训费。报名时,课程安排显示课程共十天,但实际培训中,学生们却没有参加过最后两天的课程。原因是学校以国家停办该职业资格考试为由,没有通知他们参加最后冲刺阶段的课程。学生要求退回最后两天的学费,学校一直不予回复。

湛江市消委会联合教育部门进行调查,发现学生反映情况属实,但学校已关门停止办学。湛江市消委会决定支持学生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维权。最终,每名学生获250元退款,该校共为73名学生退费18250元。

省消委会点评:该校已提供八天培训服务,因国家取消营养师资格评定而未进行最后两天培训。这种情况属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合同目的已经不能实现,培训服务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根据公平原则和有关行业规定,该校理应退回消费者相应培训费用。


编辑: 智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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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公布:租客维权成新热点
金羊网  作者:唐珩  2019-03-15

金羊网记者 唐珩 通讯员 粤消宣

14日,省消委会公布2018年“广东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公寓消费占两例。以下为部分典型案例——

1 租赁房甲醛超标?退租换房!

2018年年中,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接到消费者陈先生投诉称,其在租房平台租了一间主卧,但经CMA专项检测公司检测,甲醛含量超标。租房平台同意退租,但要收取各项费用。深圳消委会介绍,近年来涉及类似长租公寓的问题投诉高达292宗,且有逐年大幅增长的趋势。投诉主要集中在隐形贷款、合同霸王条款和安全(资金安全、消防安全)隐患方面。

2018年8月29日,深圳市消委会召开行业问题公开讨论会,向行业经营者提出五点要求:不得哄抬租金抢占房源;不得以误导性遗漏和“先交定金再看合同”等不良营商手法剥夺租客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整改霸王条款;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不得将租客的房租和贷款挪作他用,保障消费者的资金安全。

省消委会点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应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租房平台提供的房屋甲醛含量超标,导致消费者人身安全得不到切实可靠的安全保障,消费者可以要求平台更换房间或者协商以其他方式予以解决。

2 订购汽车存缺陷?督促召回!

消费者李小姐2018年3月14日在某国外品牌4S店购买一辆小轿车,交了首付款,但未提车。次日,她发现国内多个网站刊发有关美国召回该型号汽车的报道,召回原因是方向盘固定螺栓可能松动,导致方向盘在驾驶途中脱落,在美国已发生两起事故。李小姐电话咨询该品牌中国客户服务中心和购车4S店,均表示国内无相关召回通知。由于订购的车为全进口,且生产日期和生产工厂与美国召回车辆条件相符,李小姐向4S店提出终止购买协议、退还首付款或者对订购车辆进行维修的要求,4S店以国内无召回、该车不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李小姐遂向佛山消委会投诉。

佛山消委会接到投诉后迅速开展调查,发现该品牌汽车及其同公司另一款汽车均有存在缺陷但未及时召回的问题。佛山市消委会迅速向公众发出消费警示,并分别于4月3日、4月17日向两款汽车所属公司发去质询函、催办函,要求对问题汽车实施和美国市场一样的召回制度。4月23日,该公司国内经营方回复:其已向海关总署备案了召回计划,同意召回17912辆涉事汽车。李小姐的投诉最终也以终止合同、消费者拿回购车款而告终。

省消委会点评:消费者与4S店达成购车协议,但4S店未能提供符合安全保障要求的车辆,且拒绝维修要求。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4S店构成违约,且其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李小姐可选择解除合同。此外,本案涉及的两款汽车部分批次存在缺陷,危及乘车人人身安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其经营方理应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对存在缺陷的车辆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3 公寓遇险安保缺位?必须赔偿!

2018年,消费者李女士租赁了广州某公寓313房并入住。入住后的一天,李女士被歹徒尾随入室,她大声呼叫,但没有任何保安人员前来帮助,之后歹徒放弃行凶逃跑。李女士随后跑至一楼保安室寻求帮助,随后公寓负责人出现并进行报警处理。警方到达后调取监控记录,并对歹徒进行了抓捕。

李女士遇险之后便立即搬离了公寓,并要求公寓承担搬家费用以及赔偿精神损失,但公寓负责人称不会赔偿精神损失。李女士认为公寓并未尽到安保义务,于是投诉至省消委会。省消委会随即致电公寓负责人进行沟通,并进行了双方约谈,公寓负责人表示公寓中一直有保安守岗,并在事故发生后报警,也立即为李女士更换了房间,仅同意支付李女士搬家费用。李女士则反映,公寓门禁形同虚设,保安在她遇险时也完全没有采取相应措施。经反复沟通调解,最终李女士获公寓方4500元赔偿。

省消委会点评:根据相关规定,公寓作为物业管理服务提供方,理应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确保住户安全。本案中,歹徒持刀入室,李女士的人身安全遭到紧迫威胁,公寓安保人员在视频清晰可见的情况下却无动于衷,可见安保措施并不到位。李女士在人身安全无法保证的情况下搬离公寓,是由此次事故引起,公寓应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包括精神赔偿在内的补偿。

4 课没上完却收全款?部分退费!

73名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联名向湛江市消委会投诉称,他们报读了由湛江市某职业培训学校举办的国家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并缴纳999元培训费。报名时,课程安排显示课程共十天,但实际培训中,学生们却没有参加过最后两天的课程。原因是学校以国家停办该职业资格考试为由,没有通知他们参加最后冲刺阶段的课程。学生要求退回最后两天的学费,学校一直不予回复。

湛江市消委会联合教育部门进行调查,发现学生反映情况属实,但学校已关门停止办学。湛江市消委会决定支持学生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维权。最终,每名学生获250元退款,该校共为73名学生退费18250元。

省消委会点评:该校已提供八天培训服务,因国家取消营养师资格评定而未进行最后两天培训。这种情况属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合同目的已经不能实现,培训服务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根据公平原则和有关行业规定,该校理应退回消费者相应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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