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校领导要与学生共餐

来源:金羊网 作者:蒋隽 发表时间:2019-03-15 08:39
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尤其牵动人心 王俊 摄 (资料图片)

金羊网记者 蒋隽 通讯员 穗教宣

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家长关注,记者从广州市教育局获悉,3月14日、15日两天,市教育局对全市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开展抽查,且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每餐均应有学校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畅通学生投诉通道。

昨今两天抽查全市学校食堂

14日,广州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各区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和民办学校的学校食堂、小卖部、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抽查。重点督查了白云、花都、从化三个区的三所民办学校,指出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广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让广州的学生和家长放心,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飞行检查,市教育局于14日、15日两天,对全市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开展抽查。

各区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队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小卖部、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等全面开展再巡查,尤其是民办学校的食堂、小卖部,要确保覆盖到每间学校、每个环节,绝不留死角。检查重点为证照持有情况、原料采购与储存、进货查验记录、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学校自查情况等方面。

实行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制

14日,广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加强2019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区教育局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制。

各学校要立即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外承包的学校食堂、小卖部,学校要加强对承包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督促承包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防一包了事。

学校负责人要与学生共餐

通知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整改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学校对陪餐家长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及时调查处置,并向家长反馈。

同时,畅通学生投诉通道。各学校应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各区教育局要督促并指导学校拓宽并畅通学生和家长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完善投诉流程。

各学校要认真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

通知要求,各学校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于3月15日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区教育局于3月21日将辖区内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报送至市教育局。


编辑: 智韬
数字报
广州市教育局:校领导要与学生共餐
金羊网  作者:蒋隽  2019-03-15
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尤其牵动人心 王俊 摄 (资料图片)

金羊网记者 蒋隽 通讯员 穗教宣

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家长关注,记者从广州市教育局获悉,3月14日、15日两天,市教育局对全市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开展抽查,且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每餐均应有学校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畅通学生投诉通道。

昨今两天抽查全市学校食堂

14日,广州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各区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和民办学校的学校食堂、小卖部、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抽查。重点督查了白云、花都、从化三个区的三所民办学校,指出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广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让广州的学生和家长放心,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飞行检查,市教育局于14日、15日两天,对全市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开展抽查。

各区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队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小卖部、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等全面开展再巡查,尤其是民办学校的食堂、小卖部,要确保覆盖到每间学校、每个环节,绝不留死角。检查重点为证照持有情况、原料采购与储存、进货查验记录、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学校自查情况等方面。

实行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制

14日,广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加强2019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区教育局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制。

各学校要立即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外承包的学校食堂、小卖部,学校要加强对承包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督促承包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防一包了事。

学校负责人要与学生共餐

通知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整改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学校对陪餐家长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及时调查处置,并向家长反馈。

同时,畅通学生投诉通道。各学校应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各区教育局要督促并指导学校拓宽并畅通学生和家长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完善投诉流程。

各学校要认真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

通知要求,各学校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于3月15日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区教育局于3月21日将辖区内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报送至市教育局。


编辑: 智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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