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检察院检察官在现场勘查取证 通讯员供图
文/金羊网记者 罗仕 通讯员 招阳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
近年来,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下称“南沙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当好公共利益“看护人”,多措并举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多种方式探索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有效模式,努力破解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成为南沙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
公益诉讼“插”上高新科技翅膀
近年来,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南沙检察院注重引入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区块链存证等技术,对人力到达不便、取证困难的地点,进行全面拍摄和动态跟踪,更全面、直观地掌握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的现实情况。
2018年初,南沙检察院民行科检察人员通过“网络爬虫”系统,监测到一则新闻媒体对南沙凤凰湖4号湖存在垃圾偷倒现象的报道。检察人员根据线索立即前往现场开展勘查取证,发现有泥头车非法向凤凰湖倾倒大量建筑垃圾,严重污染周边生态环境。
检察人员通过走访当地居民,对倾倒余泥垃圾的泥头车进行初步摸排侦查,并运用“无人机”对污染现场概貌进行勘查、取证,清晰反映出现场受污染的水环境及湖边堆积成山的建筑、生活垃圾,对现场全貌进行了有效取证,增加了证据的公信力。
根据南沙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南沙区城管局对非法倾倒垃圾的企业做出了罚款30万元的顶格行政处罚,并责令相关责任人尽快清理倾倒的垃圾,修复生态环境。
在引入技术的同时,南沙检察院还积极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常态化合作,分别签订了有关生态环境损坏评估的鉴定协议。并积极就案件所涉及的专业性问题,与专家智库和特约检察员队伍开展磋商,极大提高公益诉讼案件评估鉴定的专业性、科学性和精准性。
多方联动提高公益诉讼效能
在内部办案流程规程方面,南沙检察院建立起了各办案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在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环节中进行信息共享和结果反馈,深挖公益诉讼线索。
如在2018年南沙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职务犯罪和滥用职权案件中,通过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发现了一条行政公益诉讼线索。在广州某酒店有限公司低价转让土地使用权造成国有财产流失一案中,南沙区检察院支持南沙区某镇房地产开发公司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最终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少付的土地出让金及孳息1.2亿元。目前,案件正处于二审阶段。
同时,南沙检察院还注重加强检地联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配合。如与南沙区环保水务局签订了《关于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协作的实施办法》,在生态环境类案件中的信息反馈、调查取证协助等方面达成共识,并在全国率先办理了海洋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
在网络时代,南沙检察院还紧跟时代步伐,利用新媒体平台,充分借力群众声音发掘公益诉讼线索。在推行智慧检务建设上,南沙检察院在开通的“小南微检”微信小程序中,专门开设了公益“随手拍”栏目。群众只需动动手指,即可在线上实时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侵害公共利益的事件和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首次现场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
“我们是南沙检察院检察官,现向你单位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如下:……” 2019年2月18日,南沙检察院向南沙区某镇人民政府现场送达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并当场进行宣告,这是南沙检察院首次采用公开宣告形式送达检察建议书。
在宣告仪式上,由检察官宣读检察建议,随后检察官对检察建议涉及的证据进行公开示证,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释法说理,最后在第三方的见证下由该镇人民政府代表签收检察建议书。该镇代表表示将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内容,依照法律规定履职到位,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将办理结果回复南沙检察院。
据介绍,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是行政公益诉讼中至为重要的关键环节,目的是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先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尽量减少诉讼环节,提高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模式,改变了以往诉前检察建议 ‘文来文往’的做法,变检察建议 ‘隔空喊话’为 ‘面对面、零距离’,充分体现了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南沙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当面的沟通和交流,检察官对案情和法律法规进行现场解释,保证了被建议方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也倒逼了检察建议的说理性和精准度。检察建议送达程序“仪式化”,既突出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和司法公信力,提升了检察建议的接受度和执行力,又有利于督促行政机关提高认识并依法行政,切实承担起保护国家和社会公益的职责。
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成果丰硕
“近年来,南沙检察院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国有土地资源保护、食品安全、金融领域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检察。”南沙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公益诉讼推动解决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对生产生活影响严重的民生问题。
据统计,2018年,南沙检察院审查公益诉讼线索88件,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3件。注重诉前程序适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9份。督促整治非法占用农用地19.88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被非法占用河道13.2公里。督促整治污染以及不符合规范的企业共30家,督促整治不符合食品药品安全经营规范的企业共17家,督促清理违法堆放的建筑垃圾80余立方米,督促回收和清理固体废物21吨。
其中,南沙检察院协助广州市检察院办理的李伟来污染海洋生态环境案件,是全国首例污染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沙检察院在诉前程序、损害后果量化以及与属地行政机关的配合联动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推进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由于社会示范效果良好,该案获评广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大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据介绍,按照工作安排,2019年,南沙检察院还将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强化与行政机关的协作,完善诉前建议、调查核实、公益损害赔偿等机制。